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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苍南县灵溪至龙沙公路改建工程路面、交安(第7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2015-11-06 02:27:24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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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灵溪至龙沙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函[2012]88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文件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2]117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苍南县交通运输局以苍交[2015]130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及地方自筹,苍南县灵溪至龙沙公路改建办公室为本项目发包人(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路面、交安(第7施工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和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苍南县灵溪至龙沙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灵溪镇大浃头西侧,与苍南大道顺接,起点桩号K3+200,往南经上刘村东侧,至红星村与老灵宜路平交后,向前与玉苍大道平交,继续前行于汤家垟南侧架桥连续跨越横阳支江及其支流,于屿湖村附近跨流石江,从元店村穿过、经温州岙村东侧、在三岙村、魁桥庙村、建光村附近三次跨越注江,至藻溪北侧设藻溪接线,再经藻溪东侧设分离桥跨越灵炎线后设置藻溪隧道,路线转往东南沿莲花山南侧坡脚布线,途经丁步头村、昌门宫、古井头、平水宫村,线位沿山边与东溪之间布设,于苏家堡山南侧设大坪尾隧道穿龙灯岗,于瓢瓜潭北侧出隧道后架桥跨越石塘水库,再设石塘隧道,出隧道后沿大尖山东侧山坡展线,穿越石塘村,终于赤溪镇龙沙北侧,与规划的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龙沙互通连接线相接,终点桩号K19+329.548,路线全长19.3km。藻溪接线长0.9km。

      本项目起点至藻溪接线段采用一级公路80Km/h设计速度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2×12.25m;藻溪接线至终点段采用一级公路60Km/h设计速度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3.0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2×11.25m(局部困难路段:大坪尾隧道出洞口至石塘隧道进洞口段分离式路基宽度为2×10.25m);藻溪接线采用二级公路80Km/h设计速度标准,路基宽度为12.0m。

      2.2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

      第7施工标段:桩号:K3+200~K19+329.5481及藻溪连接线JK0+000~JK0+917,路线全长16.129Km,接线长0.917公里。主要内容:路面工程(包括垫层、底基层、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等)、钢护栏、交通标志、标线、里程碑、百米标、公路界碑、交通控制及监视系统、绿化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概算金额约12384.35万元。

      计划工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1日。

      4.3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4.4潜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牵头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

      4.5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562118000@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11月14日。招标人将于2015年11月1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6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的潜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牵头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并交纳下载招标文件当月的交易席位费。交易单位登记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7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或联系招标人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5.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由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验证。未贴验证码的或未通过验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若发现有使用他人随机验证码的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招标人将直接予以扣留,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灵溪至龙沙公路改建办公室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汽车北站交通运输局三楼

      邮编:325800

      电话:0577-68879605

      传真:0577-68879605

      联系人:谢俊杰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楼

      网址:http://www.txem.net

      邮箱:562118000@qq.com

      邮编:310013

      电话:13758298948、0571-87353856

      传真:0571-87353855

      联系人:陈海飞

      苍南县灵溪至龙沙公路改建办公室

      2015年11月4日

  • 关键字: 龙沙 灵溪 苍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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