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连高速公路迳口收费站改扩建机电工程已由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清连高速公路迳口收费站改扩建机电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63-6860055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5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55-33371184;13570800122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北路深燃大厦B座6层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0763-3361122
三、建设地址:清远市
四、项目概况:广清-清连连接线预计2018年初通车,清连高速将并入粤北片区高速网,届时清新主线收费站将撤销,现有迳口发卡站须在连接线通车前改造为具备发卡、收费功能的匝道站。
近期实施方案为3进5出设计,主要工程内容为加长收费岛6条、新建收费岛1条,新建收费厅和人行通道、机电工程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1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合同清单范围内的项目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控制价:525.5285万元;
六、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2.开标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任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
3.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报告载明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高速公路通信工程、高速公路监控工程、高速公路收费工程之一)的施工,并经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厅、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发生过致人死亡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等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开标前投标人提供投标人(申请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在本项目公告日期近二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副本为完整复制的复印件),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8.投标人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时,必须登记录入1名固定投标人员信息【该人员需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固定投标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清公共资源函[2016]27号)】,该固定投标员信息需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参与签到的固定投标员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2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异议受理电话:0763-3361122
地址: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十六、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公众网及《民营经济报》登载,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招标文件编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参与投标的单位须同时缴纳500元作为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制作费用,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63-686005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电 话:0755-33371184;1357080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