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泉厦高速公路2017-2019年机电工程设计项目,项目业主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2017-2019年机电专项计划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泉厦高速公路。
2.2招标项目概况:泉厦高速公路收费、监控、通信及供配电系统机电专项工程的设计。
2.3招标范围:机电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编制。
2.4招标项目设计周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业绩及信誉良好的设计单位,近三年(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三年)至少完成一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设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
中标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4日(不含法定双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十三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均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十三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5.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5.5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厦门建行文灶支行;
收款单位: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帐号:3510151100105000299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fujian.gov.cn),闽高速信息网(http://www.fjgsgl.com)网站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fujian.gov.cn),闽高速信息网(http://www.fjgsgl.com)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招标代理: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集美区集源路39号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十三层
邮编:361021邮编:361000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魏勇贵
联系电话:0592-6158018电话:15080318990
传真:0592-615801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