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鹿泉台头村至井陉北良都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招标 - 高速公路-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河北鹿泉台头村至井陉北良都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招标

  • 2016-12-29 09:23:5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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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鹿泉台头村至井陉北良都新建道路工程已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核准文号为SJZ-1405013号,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40%上级补贴、60%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2建设规模:
     
      起点于鹿泉市台头村南侧(与规划南二环西延相接),自起点向西经台头村、大宋楼、小宋楼,上跨青银高速,经庄窝、小车行,利用预留通道下穿石太高铁至韩庄与山前大道平交,向西北设置隧道至鹿泉市水峪村,向西南设置隧道至井陉县东庄,向西经东庄村、北庄村、皇都村,跨越石太高速至帐方岭村上跨现状乡道上塔线,继续向西经北良都村、跨越金良河至终点与省道衡井公路相接,路线全长约20公里。
     
      2.3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2017年2月10日,计划工期为80日历天,试运行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拟划分为1个标段;
     
      2.6本次招标分为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对本项目的关键设备进行评审,确定关键设备品牌;第二阶段采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招标公告附件2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的报名。
     
      3.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3.6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本次招标分为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对本项目的关键设备进行评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依据招标文件及图纸、技术规范、关键设备清单,提交关键设备的品牌和型号,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第一阶段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关键设备品牌、型号;第二阶段,招标人只向第一阶段提交了关键设备品牌和型号的投标人发出补遗书,明确第一阶段确定的关键设备品牌、型号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投标人据此提交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阶段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07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附件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含图纸)第一阶段每套售价2000元,第二阶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为二阶段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只提交第一阶段投标文件,第二阶段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
     
      5.2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槐安东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开标室以1楼大厅显示屏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3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且不允许参与第二阶段投标。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参加第一阶段投标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9号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邮政编码:050000
     
      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人:田华
     
      联系人:贾贵雨、贾凯
     
      电话:0311-86093675
     
      电话:0311-8303386617736069802
     
      传真:0311-86093671
     
      传真:0311-8303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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