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收费系统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80177
二、项目名称: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收费系统改造项目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收费系统改造项目采购,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控制价:5,80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其中收费车道工控机控制单价为18,500.00元,半球变焦摄像机控制单价为1,860.00元,高清车牌识别系统控制单价为34,410.00元,解码器1控制单价为25,500.00元,收费车道自动栏杆机控制单价为13,000.00元,桌面收卡机控制单价为12,000.00元,无人值守发卡机控制单价为83,000.00元、监控视频硬盘录像机控制单价为25,000.00元、定焦枪机控制单价为1,210.00元、高清广场摄像机控制单价为6,410.00元,如以上产品的供应商投标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或电子工程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4、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5、提供拟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项目经理1人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同时提供投标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预中标企业将该人员资格证书原件质押到采购单位留存。
6.提供所投高清车牌识别系统产品的交通部门相关检测机构或公安部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含以下检测内容:牌照识别率应不小于97%,识别时间不大于100ms。
7、开标现场,所投收费车道工控机、半球变焦摄像机、高清车牌识别系统、解码器1、收费车道自动栏杆机、桌面收卡机、无人值守发卡机、监控视频硬盘录像机、定焦枪机、高清广场摄像机产品均必须满足3个以上(含3个)厂家,否则本项目废标。
8、本项目必须现场勘查:
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现场勘察,保证与使用单位的原系统互联互通,了解工程具体位置现场情况,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察,造成对现场情况及工程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现场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经采购单位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书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联系人:程 巍 联系电话:15204599900
9、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六、本项目对所投收费车道工控机、半球变焦摄像机、高清车牌识别系统、解码器1、收费车道自动栏杆机、桌面收卡机、无人值守发卡机、监控视频硬盘录像机、定焦枪机、高清广场摄像机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1)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收费车道工控机、半球变焦摄像机、高清车牌识别系统、解码器1、收费车道自动栏杆机、桌面收卡机、无人值守发卡机、监控视频硬盘录像机、定焦枪机、高清广场摄像机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对所投收费车道工控机、半球变焦摄像机、高清车牌识别系统、解码器1、收费车道自动栏杆机、桌面收卡机、无人值守发卡机、监控视频硬盘录像机、定焦枪机、高清广场摄像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未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2)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收费车道工控机、半球变焦摄像机、高清车牌识别系统、解码器1、收费车道自动栏杆机、桌面收卡机、无人值守发卡机、监控视频硬盘录像机、定焦枪机、高清广场摄像机产品为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对所投收费车道工控机、半球变焦摄像机、高清车牌识别系统、解码器1、收费车道自动栏杆机、桌面收卡机、无人值守发卡机、监控视频硬盘录像机、定焦枪机、高清广场摄像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所投收费车道工控机、半球变焦摄像机、高清车牌识别系统、解码器1、收费车道自动栏杆机、桌面收卡机、无人值守发卡机、监控视频硬盘录像机、定焦枪机、高清广场摄像机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不齐不全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收费车道工控机、半球变焦摄像机、高清车牌识别系统、解码器1、收费车道自动栏杆机、桌面收卡机、无人值守发卡机、监控视频硬盘录像机、定焦枪机、高清广场摄像机产品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如以上产品的供应商投标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2月27日0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8年2月27日0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4671907(刘丹)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刘 丹 联系电话: 0459-4671907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 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9543,流程中的第4条)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6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窜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9日10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