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出租汽车车载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大庆市锦华联电子信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4年4月29日起至2014年5月6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4594671885;04594671882;04594671883)和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大庆市东风路21号,联系人:桑运新,联系电话:04596179795)。
附:
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2014年4月28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4年4月28日
采购单位
大庆市交通运输局
使用单位
大庆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出租汽车车载设备
项目金额
5282640元
专家论证
意见
(1)
该项目是在原建设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内容增加和系统升级,若作为新项目建设将大大增加建设费用,使出租车现代化管理不连续,影响该行业发展。基于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东北石油大学职称:教授
专家论证
意见
(2)
本项目为原项目延续,且与25家出租车公司有合同关系,因此建议交通运输局采用原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
专家姓名:高工
专家论证
意见
(3)
2011年建设的“大庆市出租汽车GPS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符合我市实际和行业标准,此次为升级非新建项目。大庆锦华联电子信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被选中的建设和运营商,该平台运行稳定,售后服务完善,得到认可。因此,同意大庆市交通运输局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车载设备。
专家姓名:李龙工作单位:东北石油大学职称:副教授
注:专家要三人以上,必须是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