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
联系人:包海林联系方式:0951-5688926
二、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雪联系方式:0951-5606215
传真:0951-5606225电子邮箱:ztsjzb1@126.com
三、招标编号:ZTSJ-NZC/A14093
四、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要求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非现场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缴费 系统项目 | 模块配置:嵌入式工控主机 服务器高度2U,配置2个6核 规格:标准19英寸机架式安装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兰州中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501号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为确保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非现场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缴费系统项目能顺利开展并成功落地实施,投标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可以通过现用的罚缴分离专线与银行缴费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实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和缴费功能。
2、能够提供批量处理、现场拍照取证、银联刷卡缴费等升级服务。
3、可以维护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全区的交通违法罚缴分离系统,在后期维护和技术支持方面能提供有力保障。
七、专家论证意见:
该系统属于警用执法装备专购,需同公安厅交警总队现有数据库实施无缝数据对接,考虑到系统对接需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论证专家名单:
范力 宁夏司法厅高工
何望京 联通宁夏公司高工
李宇 中行宁夏分行高工
九、发布单一来源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xgp.gov.cn/)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11日结束。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十、监督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电话:0951-5069347
宁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