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QHDGM2014008-01
2.采购人名称:抚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新国0335-7881391
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秦皇岛国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秋里39-110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婉慧18630466670
4.采购内容:电子警察路口监控
5.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6.本次采购拟推荐供应商名称:沈阳安丰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7.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单一来源采购理由:本项目为原抚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路口高清监控设备采购的补充及延伸,为保证与原有项目设备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货商沈阳安丰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处采购设备,该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关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
9.拟推荐供应商应携带: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4年6月26日-2014年7月2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秦皇岛国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秋里39-1104号)
10.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11.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
12.协商会议开始时间:2014年7月4日10:00(北京时间)
协商会议地点:秦皇岛市秦海酒店会议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