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于2014年7月1日就广州市公安局采购gz-itms[2]第三批交通流检测点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zit2014-zb0096)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采购gz-itms[2]第三批交通流检测点工程项目。
三、项目编号:gzit2014-zb0096。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采购内容:(1)新建300个交通流检测点,接入交通流量采集系统;(2)新建100套交通视频摄像机,用于公众信息服务发布;(3)采购40台运维材料拍摄仪;以及配套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系统集成、数据接入及调试等。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三)工期要求:自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日之内,中标人必须完成本项目的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进入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通过后进行项目最终验收。
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14年7月1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我中心网站。
七、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4年7月28日。
(二)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原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开标2室。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张金城、孟书政、刘海明、姜灵敏、陈爱华、陆谊、陈志亮。
八、中标信息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四通智能交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
(三)中标金额:13,775,580.00元;中标服务费金额:94,302.00元。
中标供应商可在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服务费已到我中心账户上,提交已交纳中标服务费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账单原件。
中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正本、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已交纳本项目服务费发票复印件各一份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
款项来源:gzit2014-zb0096。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2886600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5:00时。
采购人联系人:匡时 联系电话:02083113311。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