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钢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于2014年9月2日9:30时就开城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重新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开城路交通安全设施(重新招标)
三、项目编号:黄岛区2014138c-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第一包:信号灯、警示灯、标志牌等供货及安装;第三包:电子警察及卡口供货及安装。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2014年8月11日发布于青岛市政府采购网、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4年9月2日
2.评审地点:
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评审小组负责人:国东
4.评审小组成员:胡斌、周小明、国东、赵学根、孙乐芳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九、中标信息:
第一包:信号灯、警示灯、标志牌等
中标人:邹平康宇交通器材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26.78万元。
第三包:电子警察及卡口供货及安装
中标人: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33.8995万元。
十、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盖文书
联系电话:0532-85668627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机构:
青岛市黄岛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0532-68976701
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2-68976519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