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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科目二车载考试电子设备采购

  • 2014-09-28 11:07:07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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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东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科目二车载考试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需求描述:(1)东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科目二车载考试电子设备采购。(2)技术参数1.基本参数1.1车载设备人机界面采用触摸式的操作方式,屏幕采用8英寸以上高强度高亮度TFT液晶屏,计算机软件界面简洁、美观,符合用户的操作习惯,显示内容丰富,能够显示考生照片等信息。考试过程中能够实时显示扣分原因,考试结果等;安装一个遮阳罩以便较强光线下能够清晰显示。1.2考试过程中车载设备能够提供考试员人工录入评判内容的功能,并与车载设备自动评判内容结合形成考生的最终成绩;1.3考试车具有定位装置,当车辆进入考试项目时,系统能够精确定位车辆位置,必要时可语音自动提示考生下一步相应的动作,指导考生完成考试;1.4考试车具备断网运行功能。考试过程能实现考试车本地化评判,在网络中断或关闭监控中心所有设备的情况下,不影响正常考试;待网络恢复后,考生考试情况信息可自动发送回中心服务器。1.5考试车安装有专用训练程序,可以为训练的考生提供与正常考试相同的判别和计分,为考生考试提供训练方便。考试车和训练车可以在同一道路内行驶,训练车不影响考车考试,做到考训同步;1.6考试车具有本机同步保存考试录像(含声音)功能,为每个考生的每次考试保存考试全过程录像,并能够方便的导入控制中心计算机上;1.7考试车配备必要的安全手段,考试系统通过授权后方能启动考试功能,否则只能使用训练功能。1.8考试车电源管理智能化,具有低电压自动报警功能,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性;1.9考试车具备对各传感器部件的自检功能;车载设备工作温度:-20℃至65℃。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与东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原考试系统、考试设备完美兼容(1、与原系统数据库兼容。2、与原系统音视频兼容。3、与原系统评分标准兼容。)。


      拟定供应商名单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项目东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科目二车载考试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失败,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获取,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意见征集开始时间:2014年09月26日08:30


      意见征集结束时间:2014年09月30日17:30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上桥路段


      采购人联系电话:0769-22263800


      采购人传真:0769-22265001


      采购监管部门: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采购监管部门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主楼12楼29室


      采购监管部门联系电话:22831025


      采购监管部门传真:2283117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200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9-2280199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9-22805999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采购人、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公示期间无异议,财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根据选定的采购方式自动选择)的审批。"


  • 关键字: 东莞市 车载考试电子设备
  • 责任编辑:itsz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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