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社会治安与城市管理智能化视频系统电子警察及道路监控采购项目(CZ2014-0701)中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的委托,于2014年9月29日就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社会治安与城市管理智能化视频系统电子警察及道路监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14-070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社会治安与城市管理智能化视频系统电子警察及道路监控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CZ2014-070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采购内容:(1)建设230个道路前端监控系统,在后端平台设置存储设备。并接入后端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2)原花都区一期电子警察共建设了30个视频监控点,共建设了117套电子警察子系统。本期设计计划迁移其中10套子系统建设为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其余建设为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升级改造时部分杆体大小以及杆体位置需要作调整;(3)采购480台执法记录仪设备;以及配套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系统集成、数据接入及调试等。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指定地点。
(三)工期要求:自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日之内,中标人必须完成本项目的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进入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通过后进行项目最终验收。
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14年9月29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我中心网站。
七、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4年11月7日。
(二)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原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开标3室。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吴教育、李树庄、胡盛禄、陈夫、刘海明、谭永欣、宋仕佳。
八、中标信息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开创大道2819号。
(三)中标金额:21,680,000.00元;中标服务费金额:78,960.00元。
中标供应商可在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服务费已到我中心账户上,提交已交纳中标服务费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账单原件。
中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正本、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已交纳本项目服务费发票复印件各一份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
款项来源:CZ2014-0701。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2886600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5:00时。
采购人联系人:廖和兴 联系电话:13602232333。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