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在2014年12月8日公告的梅县区剑英大道汽车城交叉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及扶大所里拆迁安置房侧道路路灯材料采购(重招)(招标编号:ZZ91407716)的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中标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项目内容:交叉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路灯材料1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二、确认日期
梅县区剑英大道汽车城交叉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及扶大所里拆迁安置房侧道路路灯材料采购(重招)[采购编号:ZZ91407716]于2014年12月30日确认供应商。
三、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2014年12月8日
四、本项目评委名单:陈建达、刘洪平、吴志兴、李仕强、温高雄
五、本项目评委主任:吴志兴
六、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投标人名称 | 价格得分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综合得分 | 名次 |
梅县大鹏科技有限公司 | 27.99 | 27.00 | 36.88 | 91.87 | 1 |
梅州市冠梅电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30.00 | 17.46 | 31.92 | 79.38 | 2 |
广东鑫宏达科技有限公司 | 27.88 | 17.64 | 32.00 | 77.52 | 3 |
七、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梅县大鹏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梅县新城办事处沿江金岸二区别墅商住楼B11栋
中标金额:人民币柒拾肆万捌仟元整(¥748,000.00)
请中标单位务必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带齐有关文件与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签订合同,并在2015年1月6日前依投标文件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开户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仲元支行
帐号:44001728136053002099
八、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联系电话:0753-2200228
九、本项目主持人:丘芬梅
供应商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