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第5号令,)于2013年12月16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3次部委议通过,于2014年1月28日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随后,各省市运管部门相继下发5号令通知并进行宣贯培训。截止目前,已有湖南、广西、贵州、宁夏、山东、北京、重庆、浙江、安徽、江西、河北、海南、吉林、天津、湖北、陕西、四川等省市实施备案制度,包括卫星定位服务平台、货运公共监管服务平台、动态监督管理服务平台等;湖南、湖北、北京、浙江、福建、山西、广西、山东等省份的运管局发布通知,要求贯彻实施5号令;广东、陕西、北京、上海、广西、浙江、河北、海南等省份召开了省一级的5号令宣贯培训会,其中涵盖交通运输部运输司所举办的三场宣贯培训会。
12月29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网在网站公布最新的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联调完成的终端目录,共102家企业的136款产品通过联调,以及最新的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联调完成的服务商目录,共20个省284个平台。目前,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网车辆已经超过50万,整个联网联控的车辆数量超过7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