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下一步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设备的
招标采购,福建省金丰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委托,现向全国制造商或代理商征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设备(动态汽车衡)技术方案。
一、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设备所采用的动态汽车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动态汽车衡应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2)动态称量(整车总重量)应达到GB/T21296-2007《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中5级的标准。
二、制造商或代理商(以下统称供货商)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动态汽车衡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应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动态汽车衡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在2015年4月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现场或传真到我司报名,逾期的视为无效报名。
2、现场查勘时间、查勘地点:另行通知。
3、投标人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技术方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投标人可视情况提交与本次方案有关相应的资质、彩页等材料。
5、现场查勘时各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雪群
2、联系电话:0591-87580399、0591-85735171
3、传真:0591-87582611
4、公司邮箱:fjjf10@163.com
5、公司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收人:林雪群,联系电话:0591-85735171。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