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
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信号灯配件维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
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信号灯配件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16-b-0072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第1包 |
90.955 |
天津市普隆科技有限公司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信号灯配件维修 |
无 |
无 |
项 |
1.0 |
90.955 |
90.955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蔡为民,郭志新,张娜,王卉,程蕴琳(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傅耀
2.联系电话:022-24538283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程韫琳:022-28254176-2297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288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