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CG2020513-重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系统项目一期(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南路8号院L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10648901.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称1:中高位视频车位检测设备(枪式) 品牌(如有):信路通 规格型号:SNT-SC600-PP 数量:87套 单价:11500.00元/套 | 名称2:中高位视频车位检测设备(球式) 品牌(如有):海康 规格型号:iDS-2DF8432IX-A/JM/T3 数量:121套 单价:12080.00元/套 |
五、评审专家名单:凌建杭、曹开国、 尉俊飞、凌峰、李本越、郑刘庆、胡启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费金额:74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文化商业街3#29层 ,联系方式:0557-3033559、1521258121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银河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 559 号建委大楼
联系方式: 0557-3026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文化商业街3#29层
联系方式:15212581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
电 话:0557-3033559、15212581211
十、附件
招标文件
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其它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