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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增3处黄色禁停区摄像头
2012-09-20 10:41:07   来源:东北新闻网   作者:    评论:0

  

 抓拍不系安全带、打电话的电子警察点位抓拍黄色网状线区域违停的电子警察点位 袁野制图

    核心提示


  随着沈阳市城建工程的逐步完善,道路交通执法及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市民关注。尤其是“电子警察”配备及相应执法处罚规范更是市民的热议话题。9月19日上午,由沈阳日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民生连线”栏目热线不断,市民针对高清摄像头设置点位、“电子警察”运行模式等多方面内容提出了疑问,几位专家一一进行权威解答。


  热点A:841处高清电子警察设备投入使用


  自2010年以来,沈阳市累计投入资金近8000多万元,建设了1000余套技术最为先进的高清电子警察设备。目前电子警察的设备总数已达到1500多套。其中,在沈阳市区范围内投入使用的高清电子警察设备共841套。2012年5月,新型电子警察系统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评为省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此外,通过电子警察系统功能拓展,增加了流量检测、拥堵分析、车速监测等交通基础信息的采集功能,为交通组织疏导,管理和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另外,2011年以来,通过技术革新,交警支队科研处自主研发了具有双向抓拍功能的电子警察设备并获得国家实用新型技术专利,沈阳此项技术为全国首创,有力地打击了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伪造变造号牌、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热点B:7个摄像头专项抓拍不系安全带、抽烟、打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目前,机动车驾驶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已是造成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第三大原因,仅次于超速行驶与酒后驾驶。针对这一情况,交警部门通过多次技术测试和设备调试,在电子警察原有功能的基础上成功对机动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抓拍,进一步提升了交通违法非现场执法能力,提高了电子警察“降事故,保安全”的社会效益。


  目前,沈阳市区内共7处高清电子警察设备专项抓拍不系安全带、抽烟、打电话,但根据道路情况和工作需要,专项抓拍点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依据《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不系安全带、行车中抽烟、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采取罚款20元,不计分处罚。副驾驶位不系安全带不列入处罚范围内。


  热点C:黄色网状线区域违停可能面临罚款100元不计分处罚


  早晚高峰期时段,很少有驾驶员会自觉遵守黄色网状线区域禁停的管理规定。经常发生的情况是直行的车辆紧紧跟随,而在直行车道要变道分流的车辆由于没有网状线的空余地带,只能原地等待,在直行畅通时寻找机会变道,影响了直行车辆的正常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第二款,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依据《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处100元罚款,不计分。


  目前新增3处专项抓拍黄色网状线区域违停的高清电子警察,分别是:奉天街小西路南口50米由南向北、北陵大街辽宁省军区门前、文化路中科院金属研究所门前。


  热点D:抓拍19种以上交通违法行为


  市区内常见11项处罚


  目前沈阳市电子警察能够抓拍的19种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比较常见的有11项: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


  不按规定在相应车道行驶(非机动车道)


  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车线以内或路口以内的


  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机动车超速行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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