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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区1354处电子眼全面启动
2012-12-05 11:02:15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韩磊 杨厚福   作者:    评论:0

  据了解,济南市交警部门近日全面启动市区各种交通执法抓拍和电视监控设备,重点对15种交通违法行为24小时进行采集抓拍,强化非现场执法手段,15种交通违法行为将无处遁形。


  日前,济南交警根据交通形势发展和变化的需求,结合我市交通科技管理建设和使用的情况,决定在前一段时间全市开展视频会战严查交通违法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市区各种交通执法抓拍和电视监控设备,重点对15种交通违法行为24小时进行采集抓拍,强化非现场执法手段,进一步维护我市交通秩序。


  15种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移动电话,收看编发移动电话信息的。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固定测速设备、闯红灯抓拍设备、电视监控视频设备等1354套,外加28套移动测速设备,分别使用警车或由民警操作,在公路或者城郊结合部等容易发生超速或者事故易发路段进行工作,采集交通违法行为。随着科技强警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我市将实现交通违法非现场管理全覆盖。市交警支队政委曹凤阳表示,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交通参与者的自觉维护,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自身安全的法律保障,任何违法都是有成本的,不管发生危险的概率是多少,一旦发生对于涉事者来说都是百分之百的悲剧,敬畏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就是敬畏生命。作为公安交管部门不管参取什么样的形式执法,执法本身都不是目的,打造一个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让城市更美丽才是我们共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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