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政策 > 正文

国务院:研究推动客货车辆“三超”入刑
2012-07-29 14:39:39   来源:新华网   作者:    评论:0

     27日公布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指出,将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意见指出,将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路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安全。健全和完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
 

    意见要求,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并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定期进行检查,依法严格处罚。大力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规范机动车通行和停放,严格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

分享到: 收藏

相关热词搜索:三超入刑

上一篇:交通部:发展公共交通是治堵最有效措施
下一篇:国务院:发生特重大交通事故省政府须做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