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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环高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修复项目招标
2013-04-11 10:18:28   来源:www.its114.com   作者:    评论: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佛山市一环高速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光纤通信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0658-1301SZTCE047


  二、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佛山市一环高速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光纤通信修复项目


  三、 项目内容及需求


  01 佛山市一环高速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光纤通信修复 1 项  交通信息采集设备修复1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须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证书(若投标人持广东省以外的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则必须提供在广东省公安部门的备案证明)或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包括备案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5、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0658-1301SZTCE047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7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 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凡能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应当自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 月17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 3项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3年 5 月 3 日8时30 分(北京时间) 至2013年 5 月 3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十、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5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十二、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3个工作日之前,以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佛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佛山市一环高速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交通信息采集设备修复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 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301SZTE046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佛山市一环高速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交通信息采集设备修复项目


  三、 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交通信息采集设备修复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必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二项资质中的任意一项,须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


  (2)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3、 供应商必须具有广东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和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 须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


  5、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五、 谈判文件公示/下载 0658-1301SZTE046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7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七、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 、 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2013年4月19日14时00分至2013年4月19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十、谈判开始时间:2013年4月19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佛山市一环高速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修复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301SZTCE048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佛山市一环高速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修复工程监理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01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修复工程监理 1 项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谈判,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甲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公示/下载 0658-1301SZTCE048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7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谈判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七、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2013年4月18日14时00分至2013年2013年4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十、谈判开始时间:2013年4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张小姐 0757-83939009


  办理谈判保证金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23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佛山市一环高速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供电系统和机箱加固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0658-1301SZTCE045


  二、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佛山市一环高速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供电系统和机箱加固修复项目


  三、 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01 佛山市一环高速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供电系统和机箱加固修复 1 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须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4、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0658-1301SZTCE045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7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 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凡能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应当自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7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1、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 3项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3年 5 月 3 日8时30 分(北京时间) 至2013年 5 月 3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十、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 5 月 3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十二、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3个工作日之前,以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小姐 0757-83939009


  办理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23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0757-83939014


  传真:0757-8393901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6楼)


  邮编:528000    招标人:佛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7-82962884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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