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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大竹~梁平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招标公告
2013-03-26 10:19:17   来源:www.its114.com   作者:    评论:0

  本招标项目南充- 大竹- 梁平(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交[2010]362 号文立项批复并以BOT 项目方式组织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南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筹集,招标人为四川南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招标人拟在全国范围内对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南充~大竹~梁平(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2.2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四川盆地东部,设计起点位于南充市高坪区,起点里程K0+000通过谭家沟枢纽互通,接南充至广安高速,经谭家沟、利溪、蓬安、营山、四喜、静边、渠北、渠县、杨家、终点止于大竹县石桥铺镇川渝界,顺接重庆市梁平至忠县高速公路,终点里程K142+818,路线全长142.241km。其中LMB标(K104+200-K142+818)有两个特长隧道,分别是华蓥山特长隧道8159.5m,铜锣山特长隧道5023.5m。


  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全线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同时设有相应的安全设施、通讯和服务设施。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设隧道17033.5米/10座,大桥、中、小桥共16307米/85座,分离式立交、渡槽、天桥68座,涵洞及通道554处,13座互通式立交,其中谭家沟和红花湾两处为枢纽互通式立交。


  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 6个月。试运行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其中,K0+000~K104+200合同段在2013 年 10月 30日前完成,K104+200~K142+958合同段在2015年6月1日前完成,具体开工日期见业主通知书。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线的通信、监控、收费及隧道机电系统工程设备材料及软件系统的供货、运输、交付、安装、测试、开通、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 完工和交工) 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拟划分为 5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 段


  桩号及部位


  总长(KM )


  机电工程规模


  JD1


  K0+000-K142+818


  142.241


  全线通信系统:11 处无人通信站、1 处有人通信站。


  收费系统:11 个匝道站、1 个省界主线收费站, 共计29 入34 出MTC 收费车道,11 入11 出ETC 收费车道。


  站点供电照明(不含服务设施部分):全线分中心、收费站、养护工区等管理设施站点供电照明。


  JD2


  K0+000-K142+818


  142.241


  全线的监控系统:互通、服务区、停车区、特大桥等设置路段监控设施。


  隧道监控系统:包含全线10 座隧道监控设施、隧道火灾报警设施、隧道紧急电话设施,隧道CCTV 设施。以及华蓥山、铜锣山2 处隧道管理站监控设施。


  JD3


  隧道机电


  土地垭、李家湾、猴子梁、塘湾、燕山寨、青丝垭、肖家沟、廖家沟隧道


  8 座隧道的通风、照明、消防、供电设施。


  主要包含8 台射流风机;1 座隧道外变电所,7 座箱式变电站;隧道内及引道照明;及消防高低位水池和隧道内消防设备箱等。


  JD4


  华蓥山隧道


  8.160


  华蓥山特长隧道的通风、照明、消防、供电设施。


  主要包含56 台射流风机,8 台轴流风机;6 座变电所;隧道内及引道照明;以及隧道消防高低位水池、加压泵站、隧道内消防设备等。


  JD5


  铜锣山隧道


  5.024


  铜锣山特长隧道的通风、照明、消防、供电设施。


  主要包含50 台射流风机;4 座变电所;隧道内及引道照明;以及隧道消防高位水池、隧道内消防设备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评定信用等级为D 级以上。


  3.2 资质条件及施工业绩经验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2011 或2012 年财务净资产利率大于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标 段


  桩号及部位


  长度km


  机电工程规模


  业绩要求


  JD1


  K0+000 ~K142+818


  142.241


  全线的通信、收费系统工程等部分设备材料及软件系统的供货、运输、交付、安装、测试、开通、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 完工和交工) 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


  近五年(2008 年2 月至2013 年2 月)内完成高速公路通信或收费或监控系统的施工项目二个及以上, 项目累计里程100 公里及以上(其中至少一个施工项目总里程40 公里及以上)。


  JD2


  K0+000 ~K142+818


  142.241


  全线的监控系统工程等部分设备材料及软件系统的供货、运输、交付、安装、测试、开通、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 完工和交工) 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


  近五年(2008 年2 月至2013 年2 月)内完成高速公路收费、监控、通信综合系统的施工项目二个及以上, 累计里程100 公里及以上(其中至少一个施工项目总里程40 公里及以上),隧道机电工程不少于15 公里(其中至少有一条高速公路特长隧道监控系统施工经验)。


  JD3


  土地垭、李家湾、猴子梁、塘湾、燕山寨、青丝垭、肖家沟、廖家沟隧道


  /


  隧道通风、照明、消防、供电设施


  近五年(2008 年2 月至2013 年2 月)内完成公路隧道机电通风、照明、消防、供电的施工及安装项目二个及以上,且完成隧道机电总累计长度不少于10 公里,其中至少有一条1 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经验) 。


  JD4


  华蓥山隧道


  /


  近五年(2008 年2 月至2013 年2 月)内完成公路隧道机电通风、照明、消防、供电的施工及安装项目二个及以上,且完成隧道机电累计施工长度不少于15 公里,其中至少有一条高速公路特长隧道机电施工经验。


  JD5


  铜锣山隧道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只能由两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 )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 联合体成员的叠加业绩和资质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 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 级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对同一个标段的投标。若在同一标段中出现上述关联企业,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对上一级投标企业将不接受其投标;


  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时出现在同一标段投标,按废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2 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获得 2 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拟投入主要人员不得相同),如果其所报人员相同将仅可获得评标价较高的标段的中标资格。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成员。投标人应分别购买各个标段的招标文件。


  3.7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四川省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川交函【2011 】388 号),对没有在录内的企业及未完成登记,不允许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


  5. 投标承诺函


  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 个工作日内,即2013 年4 月7 日17:00 时之前,投标人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承诺函。承诺函应密封包装,封套上不得有任何投标人标识,承诺函提交后,将由招标人的监督部门参与封存,并在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时公开开封。若投标人未向招标人提交或未按时提交投标承诺函,视为投标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若投标人提交了投标承诺函,但未按照投标承诺函承诺内容投标的,招标人将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下列信用处理:


  1 )放弃投标一次的,给予期限为3 –6 个月的C 级信用评价;


  2 )处罚期内再次放弃投标的,给予期限为3 –6 个月的D 级信用评价;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30 时至11 :30 时,下午15 :00 时至17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86 号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注:以上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收取原件外,其余证件均须出示原件并递交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在本次招标过程中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以对投标人报名时及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核实查证,验证其真实性及投标资格,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有违法情况的则取消投标资格;已参加投标的作废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3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接受投标人书面质疑。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 月16 日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和公示资料递交至四川省交通厅招待所( 锦宏宾馆) 三楼中型会议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和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 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80 万元整;C 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120 万元整)。提交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具体提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款。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和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上发布。


  10 、公示制度及信用等级


  10.1 、公示及投诉处理:


  10.1.1 投标人公示资料: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人公示资料(①WORD 形式拷贝至U 盘的电子文档;②书面资料装订成册以密封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于开标当日或次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www .scjt.gov.cn )上公示,公示期截止日为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资质、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或虽经公示的业绩、人员,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


  10.1.2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5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间接受投诉和举报。


  10.1.3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 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 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 号和川交函[2008]331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 可不予受理。


  10.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 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 级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10.3 、纪律与监督:


  10.3.1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3.2 招标人在开标之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不接受任何放弃投标的申请,且不退还投标担保。


  10.3.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担保,并将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予以列入不良信誉记录。


  10.3.4 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中标人放弃合同,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履约担保和超额履约担保,并将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予以列入不良信誉记录,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南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86 号


  邮 编: 637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王小姐


  电 话: 18981961080


  传 真: 028-61515580-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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