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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进入四川高速公路21日起须先计重
2013-12-13 12:34:47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    评论:0

  本报讯(记者李丹)12月21日起,所有进入我省高速公路的货车必须从专用入口计重后进入,对符合核载质量的货车允许通行,对超限超载货车要劝返或改道。这是记者从12月12日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上获悉的。


  今年以来,我省货车连续引发大事故。截至11日,全省因货车肇事引发事故2443起,造成1237人死亡,2472人受伤。省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作为明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我省将严把源头关,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与货运企业和业主签订一律不得超限超载的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凡超限超载货车一律不得出场、出矿、出站上路行驶。严控高速公路货车入口关,在高速公路合理设置货车入口和专用通道。严格路面执法、严处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超限、超载和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野蛮驾驶、不按规定超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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