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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分监控设备针对“闯黄灯”功能进行调整
2013-01-07 09:55:46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评论:0

  记者近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公安部交管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公安部将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


  据公安部信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两个新部令自1月1日实施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从实施一周的效果来看,新规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


  目前,一些群众比较集中地对“闯黄灯”的相关处罚规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此,公安部高度重视,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日前,公安部交管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公安部将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从交管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目前交管局根据公安部部署进行统一的系统升级。但由于不允许各地方对闯黄灯问题进行私自的定义,因此北京在严格执行公安部发布的有关规定的同时,还在等待公安部关于闯黄灯的相关细则通知。但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部分监控设备已经开始针对“闯黄灯”功能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交管部门负责人介绍,之前的闯红灯电子眼设定是在黄灯熄灭、红灯亮起后1-2秒内启动,如果此时后车轮刚刚越线,就会被电子眼拍照。


  “闯红灯”的认定要以通过整个路口为准,一般要以三张照片作为证据,第一张是在车轮越过停车线时,第二张是经过路口时,第三张是通过路口后,当然必须都要在红灯的情况下。满足了这些条件,才会被电子眼记录为闯红灯。


  所以,轧了停车线停下后,并不算“闯红灯”,但交警可以在路口“不按规定停车行车”进行处罚。


  闯黄灯也是同理,如果黄灯闪烁时,车已经越过停止线,就可以继续通过。“但是,一般黄灯闪烁时间只有4秒,有的人此时会加速通过,此时到了路口中间,尤其是机非混行的路口就很容易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问题。加速通过的情况下,就很难在短时间内理性判断。因此,闯黄灯不是教条地为了惩罚,而是为了减少每个开车人的危险。”该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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