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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地图保密插件使用范围的声明
2013-07-02 15:08:56   来源: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作者:    评论:0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对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予以测绘技术支持的复函》测办函〔2010〕85号、《关于四维图新公司使用地图保密插件的复函》成果函〔2011〕18号文件中明确指出,仅允许交通运输部首次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中以网络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应用导航电子地图及相关导航技术,地图保密插件只限部署在交通运输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服务器中,使用范围仅限于交通运输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未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准,不得擅自超出批准范围使用地图保密插件。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备在除交通运输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以外的其它任何系统使用上述地图保密插件的条件,其在新疆地区利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相关上述地图保密插件的复函进行商业活动的行为属违规行为,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均由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特此声明。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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