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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44名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
2013-09-02 18:10:00   来源:天津网   作者:    评论:0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公布今年以来在甘肃庆阳、安徽巢湖、江西抚州、安徽合肥等地发生的多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情况,44名在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驾驶人、负有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公司法人、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受到了责任追究,涉嫌构成犯罪的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公安部交管局公布6月份以来依法查处的8起典型“三超一疲劳”严重违法行为案例,其中,3起涉及客车严重超员,2起涉及货车严重超载,2起涉及严重超速行驶,1起涉及疲劳驾驶。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自6月起,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以铁腕整治突出问题,对于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监管责任、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彻查,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全国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夏季交通事故和违法特点,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统一行动,严查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三超一疲劳”野蛮驾驶行为。仅8月15日至17日3天,依法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2.3万起,查处其他野蛮危险驾驶行为3万余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呼吁广大驾驶人,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通行秩序,杜绝危险驾驶行为,摒弃交通驾驶陋习,谨慎文明驾驶,确保安全行车。


  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甘肃庆阳“2·1”道路交通事故


  基本情况:1月31日,河北衡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驾驶人姜辉驾驶冀T23171号合客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47人,实载54人(其中7名儿童),从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滩里镇富管营村驶往甘肃省宁县。2月1日21时30分,车辆行至甘肃省庆阳市境内宁五公路2公里加200米处转弯下坡路段时,撞击弯道外侧波形防护栏后驶出路外,坠入29.2米深的坡下林地,车辆起火燃烧,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


  责任追究情况:责任追究16人,其中判刑1人,移送起诉1人,逮捕1人,立案调查13人。


  河北省衡水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客运科科长庞玉峰,因对客运企业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违规批准向衡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发放空白包车证,由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渎职罪批准逮捕;衡水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负责包车标牌申领的工作人员万俊娥,因对客运企业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违规发放空白包车证,已由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渎职罪立案调查。


  对河北衡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空白包车证、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以及GPS监控室工作制度,衡水市交通局未按照规定流程发放包车证,阜城县运管站未发现冀T23171号大客车使用空白包车证等问题的12名相关责任人调查追责工作,有关部门正在进行中。肇事车辆承包人姜其军,因指使不具备驾驶大型营运性客运车辆资质的驾驶人驾驶超员车辆,宁县人民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起诉。肇事驾驶人姜辉,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肇事驾驶人冯涛,因在事故发生后故意作虚假证明、隐匿罪证,已被宁县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安徽芜合高速公路“6·15”道路交通事故


  基本情况:6月15日,新中州(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汽车旅游分公司驾驶人王新杰驾驶豫AC9363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63人,实载105人,超员66.7%),行至安徽省芜合高速公路79公里加680米处发生侧翻,车辆翻下高速公路,造成3人死亡,51人受伤。


  责任追究情况:责任追究8人,其中逮捕2人,刑事拘留1人,监视居住4人,取保候审1人。


  新中州(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汽车旅游分公司负责安全管理的副总经理师松仓、安全技术部负责人张长春以及售票员王龙、杜满义、杜明等5人,因豫AC9363号大客车未取得长途客运线路牌、无旅游包车证,长期非法从事长途客运且多次超员载客,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分别被依法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肇事客车车主杜锋民,因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逮捕;另一肇事客车车主王俊涛,因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肇事驾驶人王新杰,因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逮捕。新中州(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因对所属车辆多次存在超员载客、不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等问题被停业整顿。


  安徽蚌合高速公路“8·9”道路交通事故


  基本情况:8月9日,上海瑞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驾驶人程家浦驾驶沪B67525号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行至安徽省蚌合高速公路合肥市境内111公里加500米处时,追尾碰撞前方同向车道行驶的重型半挂汽车列车(皖S55940号/皖SC859挂),造成客车内10人死亡,36人受伤。


  责任追究情况:责任追究3人,其中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人。


  上海瑞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安全总经理马永清,上海瑞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法人兼董事长陶青丽,因不履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肇事大客车GPS设备故障未修复的情况下仍安排其从事运营活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已分别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肇事车主桑永俊,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刑事拘留;肇事驾驶人程家浦,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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