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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系统三期建设租赁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3-02-27 11:04:24   来源:www.its114.com   作者:    评论: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有关用户单位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智慧交通系统三期建设租赁采购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智慧交通系统三期建设租赁项目。该项目由中标单位出资一次性完成改造,完成后租赁给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使用,租期为6年,租赁期间由成交单位负责免费维护,租赁期满,软件平台与基础立杆产权归交警大队所有。


  项目内容包括建设诸暨市智慧交通综合平台、新建17套高清电子警察系统、15套高清卡口系统、2套卡口进行高清改造、23套交通信号集中控制系统、78套违章停车监拍系统、8套交通诱导屏系统、50套车流量检测系统,建设枫桥中队数字警务中心,对现有部分电子警察系统和卡口系统相关标准进行改造等。估算采购金额为321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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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


  3、投标人及其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多家具有投标资格的关联法人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3年2月22日-2013年3月4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六、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不得参与投标: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单位负责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320000元整。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八、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3年3月13日上午10: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会议定于2013年3月13日上午10:30时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举行。


  十、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4楼


  业主单位联系人:寿智振联系电话:13858526623


  交易中心联系人:黄成联系电话:0575-87253015(带传真)

 

  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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