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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交警支队公布新增3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2014-03-27 12:31:15   来源:www.its114.com   作者:    评论:0

  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而且也是酿成交通事故的直接隐患。根据长治市三项治理办公室“从严整治市区交通秩序”的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我支队在2013年8月14日已公布新增50处闯红灯、禁止左转、禁止掉头和超速卡口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基础上,拟在下述地点再新增36处固定式交通违法停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备位置如下:


  ■l北关岗南口东侧100米


  ■2建东小学南口东侧100米


  ■3和济岗北口西侧100米


  ■4八一广场西放射路100米


  ■5紫金西街太行公园路口南侧


  ■6新营街(长兴中路至英雄中路)北侧东)


  ■7新营街(长兴中路至英雄中路)北侧西)


  ■8鹏宇岗至中营街东侧


  ■9新营街城区国税营业厅北侧


  ■10省建巷100米


  ■11金咎巷东口路西150米


  ■12八一路小学北100米


  ■13八一广场东放射路


  ■14鹏宇岗北口路西150米


  ■15鹏宇岗至中营街西侧


  ■16长泊日报社路西侧


  ■17鹏宇岗北口路东150米


  ■18 258岗南口路东侧


  ■19城区一中南50米


  ■20原工人俱乐部南100米


  ■21七兴中路城区一中西侧


  ■22长兴中路铁香炉路口


  ■23长兴中路一亩园


  ■24东关岗北口西侧


  ■25东关岗南口东侧


  ■26金威商城


  ■27演武巷南侧


  ■28演武巷南侧


  ■29和平医院旧门东侧


  ■30和平医院新门南侧


  ■31市政府南大院门口东侧


  ■32市一公司小区门口


  ■33长兴路如家酒店东侧


  ■34长治商厦(东大街)


  ■35城隍庙东侧


  ■36师范岗西口南侧


  根据公安部第105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6条第2款规定,为规范机动车、驾驶人文明出行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确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现将上述3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对新增交通违法行为抓拍系统予以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1 5日内系统采集的信息,为宣传教育阶段。


  自2014年4月10日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严处理。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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