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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令贯彻实施,走偏了吗?
2014-07-28 20:09:59   来源:智慧交通杂志 作者:董海龙   作者:    评论:0

 

  一、调查背景


  截止目前,已有湖南、广西、贵州、宁夏、山东、北京、重庆、浙江、安徽、江西、河北、海南、吉林、天津、湖北、陕西、四川等省市实施备案制度,包括卫星定位服务平台、货运公共监管服务平台、动态监督管理服务平台等;湖南、湖北、北京、浙江、福建、山西、广西、山东等省份的运管局发布通知,要求贯彻实施5号令;广东、陕西、北京、上海、广西、浙江、河北、海南等省份召开了省一级的5号令宣贯培训会,其中涵盖交通运输部运输司所举办的三场宣贯培训会。


  在已公布的通过备案的省份中,安徽省的省级监管平台接入企业是最多的,为64家,其次为四川21家企业30个平台,货运平台审核通过最多的为湖南13家,其次为湖北12家。在所有实施备案和平台审核的15个省份中,中交兴路在12个省份都实现了备案或接入,亿程为5个省市,赛格、安徽烽火台都为4个省份,中寰卫星、易流、星软都为3个,中电科、伊爱、山东广安、中导等两个。


  二、调查内容


  在我们此次小范围调研中,回复的9个运营商,来自6个省、直辖市,未实施备案的只有一个省份,未通过任何省份备案的只有一个运营商。


  怎么看待备案制


  对于备案制度的意见两极分化,大型运营商认为"运营平台的备案审核有助于市场的规范与管理,同时也是这个行业的第三次裂变,跨省经营的企业开始增加,并有大的资金及投资进入本行业,估计2014开始又是一次洗牌,整个行业将向规范化、标准化、迈进。这个行业的大鳄有可能在两三年内出现,小运营商将很快被整合,规范化、标准化的ITSS服务将来可能成为这个行业的更高门槛。"对于备案的"口子",大型运营商当然认为越少越好,只要自己包括在内,"一个省不能超过5家",否则会"导致市场混乱"。


  然后也有运营商认为,"表面来看运营平台的备案制很公平公正,但平台过检并不代表运营商的真正实力,完全是投机取巧。由于过检运营商的人力和区域限制,安装、维护的工作量和时间性决定运营市场还是离不开的未过检的运营商,只不过小的运营商只能挂靠过检平台而已。这是一种变相的加剧垄断的做法,政府的做法应该推出公用平台,降低小运营商的的准入门槛,重点促进安装、售后服务。"


  还有一家企业是专门为商品混凝土搅拌车行业提供调度运营服务,面向客户遍及全国,他们则表示,5号令的实施对起其市场营销产生极大的影响,严重阻碍市场拓展。每个省都要求平台的服务器在本省,这样意味他们在每个省都要送检,送检一次成本是20多万,时间要3~6个月,极大增加运营企业的营运成本。企业负责人愤懑的认为,备案制的实施是"典型垄断,违背市场经济。"


  至于备案制度是否会促进行业的净化、集中化趋势,大部分运营商认为备案制度会造成运营行业向集中化发展,会"出现几个寡头"。 当然,也有人认为"根本不是净化,是违背市场经济的行政干预。以后行业会形成有关系网的垄断,而非通过技术进步及良好的服务获得市场。"


  对于备案制度的未来,部分人希望收紧,使得市场发展能够提出小的运营商,运营市场因而可能出现兼并和重组,但不会集中出现。


  5号令会带来什么?


  对于5号令的贯彻落实,持什么态度问题上,只有4家企业表示乐观,其余5家企业表示不乐观,这其中包括大型运营商。认为当地运管局对贯彻实施5号令态度积极的,也不到一半。其中有一位代表认为,5号令的贯彻极大的破坏了原有的市场生态。


  一位中小运营商代表激烈的表示,5号令的贯彻加剧本来就不公平的市场,对于小的运营商来说利益上的损失不是主要的,因为本来就被个别运营商垄断经营,最大的问题是已经安装在本运营商GPS的车辆的挂靠问题才是最痛苦的。地方运管单位也有意见,认为5号令在没有做好准备工作,理顺各级政府关系和数据对接的情况下就强制推动,工作很被动。政府要做的不是靠强制安装GPS就可以解决事故的发生,而是应该从监管车况、安全措施与制度工作开始。


  5号令之后的运营市场会如何发展?


  乐观的人认为,5号对市场的规范有助于我国物流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可能加快物流运输费用的改革,促进物流运输健康发展。甚至有人认为5号令的贯彻会打破政府主导的发展格局,变成市场化力量主导。


  也有人认为,运营市场会走向规范,大型运营商获得市场话语权,兼并、重组、淘汰将真正开始。运营市场进入到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争点的年代。也有人不无担忧的表示,"目前市场已经进入饱和阶段;政府的介入可以起到一个指导的作用,但是关键还是执行的层面,很多时候是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想法是好的,关键还是看如何执行,如何监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最后受伤的总是企业和用户。"


  也有人献策,"要想达到设计的目标,必须加强对应用的监管,检查和落实工作,把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淘汰出局,才能起到净化作用。"


  二、调查总结


  1、5号令只是对以往有关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监管政策的延续和强化,制定了较 为详细的配套措施和惩罚条款。


  2、对5号令的贯彻落实以及因此带来的备案制,运营市场的反应更是两级分化。


  3、5号令的本质就是为了将所有营运车辆纳入到动态监管当中,规范和扩大车辆动态监管市场。5号令的起草单位就包括某些大型运营商,其目的之一就是淘汰中小运营商,整合市场。部分运营商已经感受到了压力,5号令的实施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速这一进程,但不同的落实力度,会带来不同的结果。


  4、本质上,卫星导航车载运营市场是一个政策性市场,5号令只是强化了这一概念,这不是一个市场化的市场。如果是否接入动态监管与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年审无关,那么上千万的散户,依然不会把5号令当回事。


  5、至今为止还有一半以上的省份未出台有关5号令的贯彻实施文件,也未实施备案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各地方管理单位对5号令的意见不一,从而导致实施的政策不统一。


  6、各地方备案制度给运营企业带来了经济压力,备案要求不统一,有的严,有的很宽。层级越往下,越可能存在地方保护,以及权力寻租。


  三、他们的建议


  1、政府适度干预,积极管理。尊重市场经济,由市场决定各营运企业的未来,而不是政府行政手段影响企业存亡。


  2、实施统一的备案制度,建立统一的通过门槛,同时应禁止省级以下运管单位再实施备案制度,降低企业成本,维护省级运管部门权威。平台备案费用透明公开。


  3、特殊领域的全国性运营平台,应由交通运输部审核通过后,自动在各省市备案。比如物流、快递、石油烟草运输、混凝土、冷链等。


  4、车辆上线率达到50%的规定不太合理。因为货运车辆及旅游客车由于当地某些原因造成车辆在超出报停日期后,还是没有客源、货源,导致车辆上线率无法达到50%,故造成运管审车无法通过,以至于司机在没有运输任务时还要来到车上发动车辆,以此来提高车辆上线率,给司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给运营商造成不必要的投诉,增加了运营商与运管局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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