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政策 > 正文

宁夏出台城市优先发展公交实施意见
2014-07-02 10:06:12   来源:tranbbs.com    作者:    评论:0

  近日,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按照“把宁夏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的理念和全区城镇化总体空间格局,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优先在设施用地、投资安排、路权分配、财税扶持等方面给予城市公共交通保障,到2020年建成现代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使公共交通成为公众出行首选。


  具体发展目标为:银川、吴忠、宁东大银川都市区将建成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快速公交系统为骨干,轨道交通适度发展的公交系统和“半小时通勤圈”,银川市建成全国“公交都市”。快速公交系统总里程达到100公里,优先车道及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达到30%,公交车辆进场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实现500米全覆盖,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到16标台,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


  石嘴山、固原、中卫3个副中心城市建立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公共交通系统。优先车道及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达到20%,公交车辆进场率达到90%,中心城区500米内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达到90%,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到12标台,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50%。其他市、县(区)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系统。公交车辆进场率达到80%,中心城区500米内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达到85%,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到10标台,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40%。


  此外,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设置,逐步提高覆盖率、准点率,改善公共交通通达性和便捷性。在现有基础上,单向3车道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以及有条件的主干道要辟建公共交通专用道,市区新建、改建的主干道也要同步规划、建设公共交通专用道。同时,加快发展绿色交通,着重推广清洁能源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应用,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车辆,2017年底以前,全部淘汰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实现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清洁化。

 

 

分享到: 收藏

相关热词搜索:宁夏 公交优先发展

上一篇:婺源县智能交通系统暨交通组织优化设计通过专家评审
下一篇:外地牌照车辆今起可在上海申领环保绿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