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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不再有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2015-03-25 17:13:53   来源:www.its114.com   作者:    评论:0

  2015年3月20日,国家标准委副主任于欣丽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就《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有关情况作了介绍,并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于欣丽表示,2月11日,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即将正式印发。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国际接轨、统筹推进的原则,起草了《改革方案》,并得到了各部门、各地方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

  《改革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具体包括6方面改革措施:一是建立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设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标准化改革。二是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逐步将现行强制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制定范围。三是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数量和规模,突出公益属性。四是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备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产业联盟制定团体标准,增加标准供给。五是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六是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广中国标准,使中国标准在国际上立得住、有权威、有信誉。《改革方案》还同时提出了三个阶段的实施步骤,明确了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吹风会上,于欣丽就中外媒体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回答实录附后)

  回答实录:

  中新社记者:

  我看国家标准委给的背景材料里面说,现在的国家标准管理上存在标准管理“软”、标准体系“乱”和标准水平“低”的情况,想问于主任,本次改革破解了这方面的哪些难题,并为中国制造走出去提供“通行证”?

  于欣丽:

  本次改革主要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李克强总理提出要用“放、管、治”的思路来解决当前标准化存在的一些问题。《改革方案》首先提出大胆“放”,我们可以看到,在现行标准体系中,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大概近10万项,这些标准中70%左右的都是一般性的产品和服务标准,这些标准应逐步放给市场,更加突出政府标准向公益范畴转变,不该政府管的要放开。《改革方案》提出设立团体标准,把不该由政府管的放开放到位,放给具有相应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一些产业联盟来制定,依据市场和创新的需要来制定团体标准。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企业标准100多万项,原来是政府采用备案甚至是审查性备案的方式进行管理,《改革方案》提出逐步取消企业标准备案管理,用企业产品服务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来代替。企业不用去备案了,自我声明公开所使用的标准,这样的话给企业松绑了。这是“放”的两个方面。

  其次是精准“管”。我们目前有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三级,方案提出将三级标准整合为一级,就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可以有效解决体系乱的问题,确保“一个市场、一个底线、一个标准”。因为强制性标准涉及人身健康、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精准管还有一层意思,目前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和推荐性地方标准中,有70%左右不应该由政府管,属于一般性产品和服务标准,要放给社会。放了以后政府把有限资源和力量、精力放到该管的那一部分上面,比如国家标准,制定一些基础通用和与强制性标准相配套的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主要制定行业领域重大产品、重大技术、重大服务、工程类标准。还有就是地方标准主要制定满足地方自然条件的、地方民俗民风、以及地方特殊地理环境所需的标准。通过管少、管好、管到位来解决这些问题。

  第三是治,我们采取的是共治方式。我刚才提到了改革措施里第一条,在国务院层面设立标准化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各相关部门都来参加,这体现了政府层面的共治。在市场层面,把一些不该由政府制定的标准交由市场,发挥市场主体活力,设立团体标准,由他们来制定,形成市场的一种共治。关于企业标准,是政府搭台子,明确企业对企业标准的主体责任,企业对其产品服务标准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社会层面包括媒体、广大消费者都可以进行监督。这样,从政府层面、市场层面、社会层面形成了一个标准化共同治理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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