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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型汽车不系安全带违法占比最高 乘客不系安全带近半数
2016-07-23 09:26:42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评论:0

  7月4日起,深圳交警开始重点实施“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检查,针对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客不系安全带开展整治查处。截至7月19日,共查处机动车驾驶人、乘客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17110宗,其中现场查处10883宗,电子警察查处6227宗。

  7月3日广深高速一辆小车撞上隔离带翻车,因系安全带司机与乘客均安全存活。

  小汽车不系安全带违法占比最高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局获悉,经大数据分析,按车辆种类统计,小型汽车不系安全带违法占比最高,占全部车辆数的83%,为14202宗。大型汽车2692宗排名第二。此外,查处教练车17宗,其它车辆共199宗。

  其中,作为重点严查的四类车中,出租客运1665宗,公路、旅游客运车1423宗,货运1329宗,公交客运111宗,危化品运输15宗租赁13宗,校车9宗。这四类重点车辆占总违法数量的24%。

  交警局统计发现,在查处的17110宗不系安全带的行为中,涉及客、货运车辆达4694宗,共有887家公司的3508辆车因驾驶员或乘客不系安全带被查处。

  乘客不系安全带接近半数

  在所有被查的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中,按照地域划分,违法车辆里本市车占绝大部分,有14485宗,占比85%。本省外市车辆1679宗,占比10%,外省车辆946宗,占比5%。

  值得注意的是,按违法行为进行统计,乘客不系安全带接近半数。其中,在一般城市道路上行驶时,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行为5212宗;在高速公路、快速路行驶时,乘客不系安全带2001宗。而在一般城市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系安全带则达到9827宗。

  深圳交警统计发现,这些违法车辆中,有392辆机动车3次以上因驾驶员或乘客不系安全带被查处,有71辆机动车5次以上因驾驶员或乘客不系安全带被查处,其中绝大多数为大货车。

  现场:

  1、小车载9人仅司机系安全带

  事发时间:昨日10时许

  事发地点:龙岗大道

  20日10时许,深圳交警铁骑在龙岗大道开展安全带整治时,发现一辆小车副驾驶未系安全带,经仔细核查,车内共搭载9人,其中4位大人、5个小孩。全车仅司机一人系了安全带,而副驾驶的孕妇不仅未系安全带,怀中还抱着一个小孩。该孕妇多次解释路不远,所以大家挤一下,问及后排两名婴幼儿为何没使用儿童座椅时,其回答称“没这个必要”。

  深圳交警铁骑对其教育后,对该车行驶在城市主干道,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司机罚款200元,因其未设置和使用儿童座椅,罚款300元、不记分。现场执法交警表示,现在每天开展对安全带的巡查整治,“以前每天能查处40余宗,而现在每天20宗左右”。执法交警告诉记者,目前小车基本都能按照规定系安全带,查获的大多是货车司机不系安全带的情况。

  2、猛撞隔离带后翻车因系安全带仅受轻伤

  事发时间:7月3日18时21分

  事发地点:广深高速南行方向

  7月3日18时21分,深圳交警同乐大队接110警情,广深高速南行方向一辆小轿车猛撞隔离带后翻车,因该车司机、乘客均系有安全带,躲过一劫,司机仅受轻伤,乘客没有受伤。

  当时,车牌号粤B12QX*的车上为一名女性司机,一名男性外籍乘客。经民警现场勘查,因女司机操作不当,车辆与道路中间隔离墩发生剧烈碰撞后侧翻。随后,司机和乘客被送往港大医院进行身体检查,经医生检查确认,司机仅轻微擦伤,乘客没有受伤。

  值得一提的是,该起事故形态为单方事故,车辆在高速行驶中碰撞高速公路隔离墩并翻车。但幸运的是驾驶员樊某和乘客按照交通法规使用了安全带,并未造成在剧烈碰撞和车辆翻滚时被抛出车外、头部与车窗玻璃等部位发生碰撞的情形。

  3、追尾致车前盖被铲起司机系安全带毫发未伤

  事发时间:7月8日17时40分许

  事发地点:京港澳高速北行同乐客车分叉点

  7月8日17时40分许,驾驶员陈某驾驶轿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北行同乐客车分叉点,追尾碰撞了另一部粤B牌货车,造成轿车车头严重损坏、前挡风玻璃破裂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图片显示,涉事小轿车的车头前车盖已被铲起,发生变形后靠在前挡风玻璃前。

  经民警现场勘查,该事故发生原因是驾驶员陈某疏忽大意、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所导致。肇事轿车车头剧烈碰撞前方货车,车辆损坏严重,但驾驶员陈某按照交通法规使用了安全带,并未造成在剧烈碰撞时头部碰撞前挡风玻璃和被抛出车外,在事故中未受到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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