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常态化开展道路停车车位检测设备第三方检测的公告 - 标准文件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中国智能交通领先的门户网站
  • 北京关于常态化开展道路停车车位检测设备第三方检测的公告

    2019-06-25 17:00:28 来源:北京市交委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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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北京市道路停车管理改革相关工作,顺应设备技术发展和产品检测需要以及我市道路停车管理系统建设的需要,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相关要求和部署,现将常态化开展道路停车车位检测设备第三方检测事宜公告如下:

      (一)送检范围

      可用于停车位检测的各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位视频车位检测设备、矮桩视频车位检测设备和地磁车位检测设备等。

      (二)资格要求

      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须为车位检测设备(含通信设备)的原厂商。

      (三)检测报名方式

      1. 接受检测报名单位: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B座6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刁树党 010-57079633 010-57079660(传真)

      孙 蕊 010-57079653

      2.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将报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邮箱:

      diaoshudang@jtw.beijing.gov.cn

      diaoshudang@163.com

      报名材料清单:

      1)报名表原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类型则可不提供);

      4)报名方承诺函原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2);

      5)公司情况简介原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6)参检设备的规格说明书、产品手册等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工作频率、通信方式、工作环境等,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如有其他证明材料请提供材料清单和复印件(如第三方检测报告、专利、荣誉证书、高新技术和软件企业资质等,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报名文件要求:

      1)以上盖章材料扫描为jpg或者pdf格式文档,文档命名按照上述清单序号顺序,采用两位数字表示,例如:报名表原件盖章后扫描,序号为1,则相应命名为01.jpg/pdf;其中某项资料如多于1项,则采用NN-XX.jpg/pdf命名(XX为数字,NN为该项资料序号);

      2)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成一个独立的压缩文件,文件名格式如下:“报名日期-厂家全称首字母大写”的形式,日期格式为YYYYMMDD,例如:名为“甲乙丙”的厂家于2015年8月29日报名,则相应的压缩文件名称命名为:20150829-JYB;

      3)请在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停车设备检测。

      3.检测单位收到邮件后,会进行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请务必留好检测联系人电话。

      (四)送检程序

      1.报名完成后,检测单位通知申请检测单位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现场审核需携带材料清单:

      1)送检报名表原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类型则可不提供);

      4)送检方承诺函原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2);

      5)公司情况简介原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6)送检设备的规格说明书、产品手册等材料原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工作频率、通信方式、工作环境等,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如有其他证明材料请提供材料清单和复印件(如第三方检测报告、专利、荣誉证书、高新技术和软件企业资质等,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材料审核无误后,进行检测确认,并告知具体检测时间。

      3.检测确认后,进行设备前置审查,以资料审查为主,主要审查送检设备的电气安全性能、可靠性试验、环境适应性试验等检测应符合GB/T 24726的相关要求。

      4.开展现场检测。按照各厂商送检设备的型号数量,定期组织开展(原则上一年两次)现场检测。送检厂商按照现场检测对设备数量的要求进行设备试验场安装、调试、检测、拆除与场地恢复等工作。

      5.检测数据分析,并依据分析结果,出具测试报告。

      (四)测试注意事项

      1)申请检测单位须提供车位检测设备至少1套用于留样。

      2)每款产品在试验场只进行一个批次的检测。除因检测单位自身的因素导致的问题外,原则上不进行重复检测。试验场被测设备安装数量:高位视频至少2套,其他类型设备至少3套,需将装有与设备配套软件的服务器安置在试验场指定位置。

      3)送检单位需按照测试方测试要求安装调试。

      4)送检方应在测试周期内,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提供必要的技术配合。

      5)送检方有义务匹配测试数据管理平台的数据接口;测试方将通过数据平台自动数据记录和人工录入客观测试结果,采用统计分析方式确保评价的公平及公正性。

      6)测试结束后,送检方自行处理测试设备,并对测试现场进行恢复。

      7)参与测试收取费用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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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测试以自愿参加为原则,申请检测方因参与测试所发生的设备及设备折损、人员差旅、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均由送检方自行承担。

      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

      2019年6月24日

    附件1:送检报名表.docx
    附件2:送检方承诺函.docx

  • 关键字: 道路停车 车位检测
  •    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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