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规范自治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服务,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办法》共八章四十六条,有效期至2022年6月1日,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对管理职能、并网管理、收费业务、清分结算、服务运营、考核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自治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管理遵循统筹规划、统一系统技术标准、联网运营、统一清算的原则,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实行现金自收、轧差调拨及电子不停车收费统一收费、系统分账的运营和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