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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打造国际水准公交都市五年实施方案

    2012-09-03 16:10:34 来源:本站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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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公共交通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设国际水准"公交都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主要途径,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土地集约使用的核心战略,是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

    2010年11月11日,国家交通运输部与深圳市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部、市共建国家首个"公交都市"示范城市。

    公交都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为战略导向,打造发达的一体化都市公交体系,并辅以必要的交通需求管理手段,确立公共交通主导的交通出行结构。当务之急是在当前城市交通压力日渐加大的时期,打造与小汽车相比有竞争力的公共交通系统。

    为加快推进深圳市建设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各项工作,依据框架协议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并上报国家交通运输部

    一、目标与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把深圳经济特区建设成"一区四市"、部市共建公交都市示范市框架协议的有关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战略部署,以新加坡、香港等国际先进城市为标杆,确立和固化"以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战略导向,加快转变交通发展方式,综合运用"交通供给、交通需求和交通引领"三大策略,实施"九大工程",形成"五项机制",全面提升公共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应急"的体系能力,力争用5-10年的时间,基本建成国际水准公交都市,使快捷、安全、方便、舒适的公交服务的一体化都市公交体系成为包括高收入人群在内的所有人值得信赖的出行选择。

    (二)阶段目标

    2011年制定形成建设公交都市的系统框架和长效机制,为实现我市公交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大运会提供安全、便捷、优质公交服务保障。

    在2013年前,全面改善公交服务水平,明显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乘车拥挤状况,公交分担率达到52%以上;

    至"十二五"期末,基本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性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都市公交体系,公共交通成为城市交通出行的主导方式,公交分担率达到56%以上,基本实现乘客"5分钟换乘、500米上车"的阶段性目标。

    (三)总体要求

    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全程出行最顺、一体服务最优"的理念,牢牢抓住"深圳质量、品质交通"这条主线。坚持以质取胜,追求交通结构的最优化,实现交通效益的最大化;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满足市民的交通需求,为百姓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交通公共服务产品;坚持内涵发展,追求集约高效,体现国际化水准、现代化品质、一体化特征;坚持低碳理念,追求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能,形成可持续城市交通发展模式。

    二、行动工程

    (一)公交提速工程

    1、实施主要客流走廊公交快速化改造工程。

    十二五期间实施深南通道、笋岗通道、留仙通道、黄冈通道、G107、宝安大道、龙翔大道、光明大道等主要客流走廊的公交快速化改造(含路中式符合通道),打通网络瓶颈,提升中心城区和关键路段的公交运行速度,实现由线及面的辐射效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2、拓展公交专用道网络。

    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研究出台公交专用道设置规范,推进在新建和改造道路上公交专用道的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完成、同步验收。通过统一规划、分期建设、住不成网,2011年新增公交专用道100公里以上,2012年再增加100公里,至2013年底全市公交专用道规模达到400公里以上,实现主要客流通道晚高峰公交平均运行速度达到21公里/小时以上。

    优化专用道设置方式。为公共交通提供公交专用道、公交优先车道、单向干线和公交逆行专用道等优先通行空间。研究在部分客流量大、条件允许的道路上设置双车道公交专用道。根据道路和客流条件,合理设置路中式、路测式、复合式公交专用道。

    对具备公交车辆通行条件的道路,允许公交车在社会车辆禁行区域通行;在有条件的路口增设公交车辆优先通行道,允许公交车通行不受禁止左转限制。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交警局)

    3、试点建设交叉口公交优先信号系统。

    开展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等建设工作。对深南大道、宝安大道、皇岗路、笋岗路等公交客流量较大且有条件的主干道禁行公交优先信号配置,减少公交车辆在交叉口的延误,提高准点率。(责任单位:市交警局)

    4、加强公共交通专用道使用的监督管理。

    (1)依法严格管理公交专用道,解决"专用道不专用"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警局)

    (2)扩大公交车载照相机的安装范围和数量,加大对违章进入公交专用道的其他车辆的监控和处罚力度,2015年前完成全市50%的公交车辆的车载违章监控设备安装。(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交警局)

    5、研究设置高载客率车专用道(HOV车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交警局)

    (二)多元化网络工程

    1、继续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扩展轨道交通网络

    (1)继续推进轨道交通二期工程建设,确保2011年6月30日前投入运营。

    (2)加快轨道三期工程7、9、11号线建设,2015年前建成约300公里轨道交通网络。

    (3)优化轨道交通的建设时序和安排,"强轴优先、兼顾加密",加快对主要城市发展轴线和新开发区域的轨道覆盖,支撑特区一体化,引导城市合理布局,促进新城发展,启动轨道三期工程6、8、10号线前期研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国土委)

    2、发展中运量快速公交。

    启动中运量公共交通系统的规划建设,作为轨道交通的延伸和补充,提供介于轨道交通和常规公交间的服务水平,解决大客流通道上的公交需求。2015年前在坂银通道、新彩通道等快速公交走廊上建成5-10条中运量公交线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3、继续优化三层次公交网络。

    加快"快-干-支"公交网布设,形成"三个层次、三级线网、三种颜色"的一体化地面公交网络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档次。逐步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功能,十二五期内继续发挥常规公交的网络作用,承担主要的公交客运量,日均客流达到约800~900万人次;中远期,逐步推进地面公交的职能向短驳运送转移,为轨道系统接驳服务。

    继续扩大常规公交网络的服务面,新增和调整公交线路300条以上,到2015年全市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基本达到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巴士集团、东部公交、西部公交)

    4、增加和优化常规公交运力供给。

    (1)新增投放公交运力3000台。重点加强愿特区外公交服务能力建设,确保新发展区域公交服务的同步配套。(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巴士集团、东部公交、西部公交)

    (2)优化公交运力配置。在华强北、车公庙、福田中心区、科技园、火车北站地区等重点区域,皇岗路、深南路、深惠路、宝安大道等主要通道,增加快线巴士、高峰专线公交,缓解主要客流通道运力供给紧张的矛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巴士集团、东部公交、西部公交)

    5、实施商务快巴服务计划。

    创新巴士服务品种。未来5年,在主要居住区、城市核心商业区或中央商务区间开行10条以上直达商务快巴。提供舒适、快捷,能够替代小汽车的直达商务巴士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6、加强社区公交服务。

    引入支线小公交,2015年前基本建成服务全市主要社区的公交微循环系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巴士集团、东部公交、西部公交)

    7、发展通勤班车。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开行通勤班车,允许通勤班车在高峰时段使用公交专用车道。在条件允许路段,规划设置通勤班车的临时停靠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交警局)

    8、提供特殊公交服务。

    逐步在公交场站和车辆上设置无障碍设施或专用设备,不断提高公交、出租车及通往主要地铁站、出租车和公交停靠站的人行道无障碍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国土委)

    (三)枢纽支撑工程

    1、加强枢纽场站支撑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建成深圳北站、福田、前海、布吉、机场、深圳东站等六大综合交通枢纽,推动对外客运交通与城市公共交通的衔接换乘;建成福田口岸、深圳湾口岸、南山、平湖、盐田等公交换乘枢纽,并在华强北等热点地区规划建设公交换乘枢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国土委)

    2、研究实施大型建筑的公交场站设施配建制度。

    在大型公交建筑、活动中心、商业办公建筑、大型居住区中配套建设一批公交场站,2015年前每个街道办建设2-3处以上公交场站,尽快扭转场站供应不足,配套滞后的局面。(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3、实施公交"四站"工程(站亭、站牌、站架、站台)。

    (1)进一步加强公交停靠站的建设、管理、养护。2015年前建设约1000个标准公交停靠站。(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各区政府)

    (2)健全公交停靠站的建管维护机制,制定公交中途停靠站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公交中途停靠站的管理数据库,实行编码管理,实现公交站台、站亭、站架和站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3)对全市主要的客流集散点进行梳理,在条件允许的道路原则上设置深港湾公交停靠站,客流大的站点实行单点单线、分站停靠,进一步提升公交站点的停靠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四)智能公交工程

    1、集成智能公共交通管理系统

    建设基于GPS监管平台、车载3G视频监控和企业的ERP系统的智能公交管理系统,实现公交网络智能调度和全程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巴士集团、东部公交公司、西部公交公司)

    建设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NOCC)系统,支撑轨道交通网络运营、多元化主体格局下轨道交通网络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地铁集团、地铁三号线公司、港铁公司)

    2、建设公共交通动态评估和决策支持平台。

    提高对公交客流、营运数据等海量信息的挖掘、分析能力,为科学有效地进行公交网络规划方案评估、公交政策和改善措施实施效果模拟、运营组织与管理、公交运能投放及公交均衡合理化调度提供技术支撑平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3、建立公共交通网络运营监管和应急指挥平台。

    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ETCC)系统和轨道应急指挥中心(TCC),提升政府的监管能力、信息服务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地铁集团、地铁三号线公司、港铁公司)

    4、加快深圳通平台建设。

    (1)拓展深圳通的使用范围、增加服务网点、提升深圳通卡发卡量和刷卡率,至2015年达到1000万张以上,刷卡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深圳通公司)

    (2)推进深圳通卡与珠三角其他城市的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深圳通公司)

    (3)创新深圳通卡样式,深入挖掘深圳通卡的数据采集、分析功能,使其成为多功能的电子支付平台和公交客流采集的重要媒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深圳通公司)

    5.建立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1)针对火车站、机场6个综合交通枢纽、主要公交换乘点以及地铁出入口建设行人出行信息发布屏示范项目,近期建设40块。(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2)在福田CBD片区、东门片区、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建立停车诱导系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3)在深南大道、笋岗路等公交走廊建设电子站牌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4)建设互动信息发布系统。包括交通交通信息发布网站(交通信息"易行网")、Wap网站及个性化服务系统等。(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5)完成出租车GPS平台的整合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出租车电召台和统一服务热线,实现服务电话号码统一、车辆调度统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6.建设重点区域公交视频监控系统。

    至2015年将全市6个综合交通枢纽,7个一线口岸,深圳火车站和深圳北站(龙华二客站),30个主要公交换乘枢纽和公路客运站及131个轨道交通站点纳入监控范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口岸办)

    (五)慢行交通工程

    1.构建系统、连续、舒适的步行交通网络,打造以人为本的行人空间。完善轨道及公交站点周边各类步行交通设施,提高站点可达性;在罗湖金三角、福田中心区、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等重点片区建设步行连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国土委)

    2.推进自行车道网络建设,改善自行车通行条件。至2013年和2015年,全市形成300公里和500公里以上的自行车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国土委)

    3.结合轨道二期的建设,在轨道交通换乘点和大型公交场站布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启动蛇口、南山中心区、华侨城、盐田等片区的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罗湖和盐田区政府)

    (六)服务整合工程

    1.建设公交一体化无缝换乘节点。

    先期建设项目要为后续项目预留建设换乘枢纽的空间。与轨道交通站配套的公交车、出租车、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征地、同步施工、同步建成。至2015年,建成36处轨道交通"零换乘"(换乘距离在50米以内)接驳场站。(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国土委)

    2.强化轨道和常规公交运营一体化

    整合轨道交通和接驳公交吸纳路的运营计划和时刻表,提高接驳公交网的直达性何发车频率,将80%以上公交线路的工作日早晚高峰发车间隔缩短至6分钟以内,减少乘客换乘和等候时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地铁集团、地铁三号线公司、地铁四号线公司、巴士集团、东部公交、西部公交)。

    3.建立一体化的公交票价政策。

    (1)研究完善公交票价与公众收入挂钩的定价政策,按照"实质无增长"原则建立既符合公众消费能力、又符合政府财政负担预期的动态票价机制。近期研究实施民生票价和市场票价并行的票价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财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推进各种公交发那个是的统一收费和统一结算,研究实施基于历程的联运票价制度、完善轨道和常规公交票价优惠政策,消除乘客因换乘导致的出行费用增加问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财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低碳交通工程

    1.加大新能源公交车辆投入,加快配套设施建设。

    推广应用纯电动、混合动力及天然气公交车辆,配套建设充电站、加气站等相关设施,至2012年,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公交车4000辆(混合动力大巴3000辆,纯电动公交车1000辆)。建成公交大巴充电站50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

    2.开展可持续街道工程规划建设

    进一步开展绿色道路规划建设标准研究,加快推进光明、坪山新区绿色道路的建设;在北环大道、滨海大道改造工程中的强隔音屏、透水环保砖、降噪路面、LED照明等技术产品的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建筑工务署、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

    3.制定车辆更新技术标准及配套政策

    (1)研究出台促进低碳、新型环保公交车辆使用、鼓励以旧换新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对公交企业引进新型、环保型车辆进行适当的扶持或补贴淘汰启动慢、污染严重的车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委、市交通运输委)

    (2)健全公交车辆性嫩检验等技术标准和规范,实施技术准入制度,确保符合节能环保和运营安全要求。(责任单位:市环境人居委、市交通运输委)

    (八)示范引领工程

    1.启动公交都市示范区建设

    加快全市一体化公交服务进程,推动光明新区、坪山新区、民治(深圳北站)片区、坂田(华为新城)片区等特区一体化公交都市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委)

    2.加快建设公交社区示范区

    以光明新区为试点,推进公交社区服务示范区建设。到2015年,完成20-30个公交社区建设。(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委)

    (九)需求管理工程

    1.适时推出交通需求管理措施

    借鉴新加坡、北京、上海等城市经验,结合轨道交通建设进程,逐步、适度调整小汽车的拥有和使用正常。研究实施包括交通拥堵收费、停车需求管理等各类需求管理措施,推动低碳出行、倡导零碳出行、鼓励减碳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交警局)

    2.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运行条件

    (1)以南坪二期等高快速路建成为契机,实施新一轮全市客货交通组织优化,在重要交通走廊上逐步实现客货分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交警局、各区政府)。

    (2)加大对重要民生关切的交通拥堵区、通道和节点的重点监控,根据交通流特点和道路条件持续改善通行条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各区政府)

    3.发布城市交通运行指数

    建立道路交通运行态势评价指标体系,常态采集道路交通流量、车速、饱和度等数据,面向社会公众定期发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4.发布民生公交运行服务指数

    建立民生公交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常态采集公交运行、服务、发展数据,面向社会公众定期发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三、保障机制

    (一)建立公交优先的空间响应机制

    1.促进公交引导的土地开发模式。

    加强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逐步推进"以公交走廊作为城市的发展轴,以车站作为城市的发展节点",进行居住、商业、办公、公共设施等土地的高强度混合开发,努力使70%的人口居住和就业聚在公交走廊两侧,实现城市精明增长,构建紧凑型城市。

    重点在有条件的路段,如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后海中心区、宝安中心区、大运新城等开展TOD模式的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交通运输委)。

    2.完善组团内部功能结构,促进居住与就业的平衡

    加强深圳湾高新区、坪山新区等重点产业片区的配套居住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合理安排光明、坪山等城市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的供给,促进组团内居住与就业的平衡,减少潮汐式通勤交通。(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科工贸信委、市住房建设局)。

    3.以轨道站点为中心推进周边土地整备工作

    重点推进火车北站等重要片区及新建轨道站点周边土地整备,为轨道站点的复合开发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科工贸信委、市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二)完善公交行业发展机制

    1.重塑市场机制,打造有序竞争的行业氛围。

    (1)从"深化体制--创新机制--完善票制"改革入手,引导和规范企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高服务水平、竞争能力。完善公共交通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探索实施公交服务质量为导向的兼顾规制成本和规制收入的公交服务购买模式,营造一个兼顾公益性和可经营性、适度竞争的行业发展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2)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交企业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探索实施包括"金股"制度在内的多种形式,增加政府部门在涉及重大民生和公益性事项的决策权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各区政府)

    (3)建立公交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重的综合考评机制,以考核结果作为企业领导绩效考核、拨付政府补贴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2.建立和完善轨道交通行业管理机制。

    (1)满足深圳市轨道交通进入轨道网络化运营时代(5条线178公里,3个运营主体,2.套制式标准)的要求,制订和出台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评价体系、监管办法、配套标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地铁集团、三号线公司、港铁公司)

    (2)以深刻北站综合交通枢纽为试点,建立一体化的枢纽场站运营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地铁集团、三号线公司、港铁公司)

    3.优化公交行业的财政扶持机制

    (1)逐步建立和完善适用于公交企业的财务会计和成本核算制度、运营成本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引入派驻监督和中介审计,健全成本费用审计、评价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市财委、市交通运输委)

    (2)依托"深圳通"卡完善政府对公交行业的补贴政策,尽快完善统筹价格确定、成本核算、财政补贴、监督监管于一体的综合扶持机制。(责任单位:市财委、市交通运输委)

    (三)强化公交场站用地的储备和落实机制

    将公交设施用地作为城市空间规划的重要内容,严格保证用地的规模和空间位置。"十二五"期间,基本建立起公交用地的储备机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保证规划用地完全落到实处。建立公交场站用地使用跟踪管理制度,防止侵占公交用地或改变用地功能。(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四)完善公交都市技术标准体系

    (1)编制物业配件公交设施建设标准、枢纽场站设施规划建设标准等相关标准和导则,病纳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为公交都市建设提供技术规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国土委)

    (2)制定相对完善的促进公交行业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和技术政策,建立评估、审查、验收机制和认证制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五)强化监督考核与定期评估机制

    1.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与领导岗位问责制

    建立公交都市示范市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相关的考核办法与激励机制;各区、各部门将各单位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视各区、各部门公交都市建设考核情况,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对公交对视示范市建设效果和整体进度影响严重的,追究其相关责任。(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2.建立定期评估制度

    每年开展公交都市示范市建设工作的总结和评估,制定《深圳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市建设白皮书》经部市领导联席会议审议后,向全社会发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3.完善公众咨询制度

    加强公众对公交服务的参与和监督,公交企业按年度向社会作为服务承诺,量化服务指标;加强对公交服务的监督考核、定期实施公交满意调查和服务质量调查,向公众公布调查结果。建立公交管理部门和公交运营企业对公交线路途经社区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征询和走访制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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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智能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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