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 - 城市智能交通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杭州市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

    2014-08-12 19:51:05 来源:www.its114.com 评论:
    分享到:

      根据《2014年浙江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为扎实推进点线联控、巡逻监控结合、人防技防互补、严密高效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公路管控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为指导,以规范公路通行秩序、保障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减少交通事故为目标,由各地政府主导、公安交警主战、相关部门协同,以公路智能交通、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和勤务制度改革为重点,以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为支撑,以提升管控能力和执法水平为核心,坚持边建边用边完善,着力构建和完善严密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不断提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路交通现代化治理能力。

    二、总体目标

    2016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通过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发现、通过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指挥、通过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截查的公路交通安全勤务模式,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物防、人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具体分3年实施:

    (一)2014年,确保完成省际卡口和部分市际卡口以及320国道、绕城高速公路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萧山、临安、淳安选定一条试点国、省道先行建设。

    (二)2015年,确保完成市际卡口以及国道、部分省道的视频监控系统和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条件具备的、事故多发的县乡公路可以先行建设。

    (三)2016年,确保完成全部省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选择事故多发地县道干线公路的视频监控系统和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

    三、组织领导

    在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成立杭州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吕立先任组长,市公安交警局副局长陆宝根、市交通运输局巡视员姚升良任副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公安交警局、萧山区、余杭区、临安市、富阳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政府以及国益路桥公司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在市公安交警局设办公室(简称公路防控办),负责具体综合协调工作。

    四、建设任务

    (一)公路智能交通建设。

    1.现有公路视频监控设备共享共用。2014年8月25日前,组织对公安交警部门现有的公路监控设备特别是视频监控设备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并加强日常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同时,摸底调查治安等其他警种和交通运输部门、国益路桥公司的视频监控设备,积极协调,争取共享。2014年11月底前,绕城高速公路要协调接入收费站、服务区以及桥梁、隧道等路段的视频监控信号。2015年,要协调接入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的视频监控信号。

    2.公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要在有效利用现有公路视频监控设备基础上,科学规划新建公路视频监控设备的数量、位置和功能,同时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公安视频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公通字〔2013〕117号)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托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公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国省道、绕城高速公路特大桥梁、长隧道、互通立交以及急弯、长下坡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团雾多发路段,1-2公里建设一处视频监控,其他路段每10公里以内建设一处视频监控。

    2014年,完成临安龙岗S102(原S02)、临安千秋关S208(原S16)、临安岛石S209(原S18)三个省际和萧山明华G104、萧山进化S103(原S03)、建德S210、建德于合G320四个市际卡口以及320国道、绕城高速公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萧山、临安、淳安选定一条试点国、省道先行建设。

    2015年,确保完成建德G330、余杭瓶窑G104、余杭S101、余杭S201、余杭S304、临安S205、桐庐S305等市际卡口以及国道、部分省道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条件具备的、事故多发的县乡公路可以先行建设。

    2016年,确保完成全部省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选择事故多发地县道干线公路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3.交通执法管理设施建设。根据辖区交通流量和事故情况,2014年按照绕城高速公路10公里设置一处固定或区间测速设备,国省干线公路至少40公里设置一处固定或区间测速设备的要求,进行增补。2014年争取在绕城高速公路重要的桥梁和隧道,连续急弯、长下坡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团雾多发路段以及分流点的前端建设固定式交通信息显示设备。2015年绕城高速公路主干网平均20-30公里建设一处固定式交通信息显示设备,实时发布路况信息、交通事故、团雾预警、限速提示、违法警示和宣传提示。

    (二)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建设。

    建设以公路交通监控系统为基础,集交通运行监测、安全风险研判、重点车辆查询、应急指挥调度、勤务监督考核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2014年,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将编制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研究开发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核心软件,并于第四季度进行试点应用,2015年全国推广应用。要对照《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通过技术改造,将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智能交通监控集成平台、流量监测系统、气象监测系统、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系统等接入指挥集成平台,实现可视化指挥调度;实现综合各类公路网动静态交通安全信息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分析研判交通安全态势和事故隐患,并进行可视化展示和预警提示。各地交警大队未建设分指挥室的,要抓紧规划立项,争取2015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

    1.站点建设。

    2014年,确保完成临安龙岗S102(原S02)、临安千秋关S208(原S16)、临安岛石S209(原S18)三个省际和萧山明华G104、萧山进化S103(原S03)、建德S210、建德于合G320四个市际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

    先行建设富阳G320、桐庐富春江G320、建德杨春桥G320、勾庄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

    力争在320国道事故、违法高发路段配备采用4G传输技术的车载流动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

    2015年,确保完成余杭瓶窑G104市际卡口以及国道、部分省道的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条件具备的、事故多发的县乡公路的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可以先行建设。视情推广车载流动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的应用。

    2016年,完成事故多发地县道干线公路县际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和改造。淳安至少建立1个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

    2.设置标准。

    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选择路侧具备检查条件的场地设置;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依托收费站、出入口和大型服务区设置;有条件的地区应建设专用的营房、岗亭,并参照《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制作及设置规范》(公交管〔2007〕102号)设置门楣竖式标牌和横式标识,名称为“××高速公路(国道)××(省份)××公安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省份)××省道××公安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站区应根据情况设置检查通道、免检通道,施划待检区、停车区,摆放警示、提示标志,做到统一规范,确保检查安全、有序、高效。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以及到达该站之前2-10公里处,应建设缉查布控卡口设备并接入系统。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应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接通公安网,设置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有条件的要安装自助式交通违法查询、处理设备,方便群众当场查询、处理交通违法。

    3.勤务部署。

    省际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市际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应安排不少于12小时的勤务,县际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应安排不少于8小时的勤务,且重点安排在流量高峰时段和夜间违法、事故多发时段。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应延长上勤时间或实行24小时勤务。日均流量超过5000辆的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每个班次执勤人员数不少于3人,正式民警数不少于1人;日均流量超过1万辆的,每个班次执勤人员数不少于4人,正式民警数不少于2人,夜间流量小的时候,可视情况减少执勤人员数,但不能少于3人,正式民警数不少于1人。省际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要与相邻省(市)交警部门签订协议,既要防止漏检漏查,又要避免重复检查。省际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设在进省方向的,要适应缉查布控的要求,加强对出省方向违法车辆的拦截查纠。

    五、职责分工

    (一)市安全监管局负责会同市公安交警局、交通运输局落实检查、考核工作,负责落实奖励经费,表彰奖励工作突出部门和个人。

    (二)市公安局负责配合做好监控共享工作。

    (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会同市公安交警局、交通运输局落实检查、考核工作,指导区县市交通部门完成监控共享和新建工作以及公路交通设施完善工作。

    (四)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工作。

    (五)市公安交警局负责拟定工作方案,配合区县市政府开展工作,指导相关大队开展各项建设工作。

    (六)萧山区、余杭区、临安市、富阳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政府负责落实有关项目经费及警力配置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国益路桥公司负责落实有关项目经费,完成涉及绕城公路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是筑牢“控大”防线,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的基础性、机制性工作。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班负责推进落实。

    (二)加强规划部署。各地政府要对应本方案的总体建设任务,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现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托现有公路沿线交警中队、智能卡点等站点,制定本地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方案,制作现有公路监控设备、执法服务站等分布运行以及新建规划基本情况表(市公安交警局将另行制表下发)。市公安交警局要提供地图,指导各地大队制作公路沿线交警中队和现有以及规划建设的执法服务站、视频监控点、缉查布控点分层显示地图(标注在警用地理信息系统(PGIS)上)。各地建设方案于2014年7月25日前、现有及新建基本情况表和分层显示地图于2014年8月25日前底前报市公安交警局邮箱2745168876@qq.com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政府要确定专项建设资金,加大警力、装备、经费等方面的投入,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各地交警部门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经营等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共享公路监控资源,实行联勤联动。要规范建设工作,严禁企业或个人运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四)加强督查指导。各地要把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作为一项硬任务,切实加大推进力度。在保证建设进度的同时,要重视现有交通监控系统的维护和整合,按照《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GA/T1043-2013)和《浙江省道路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浙公交网〔2009〕189号)的要求,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平台、站点、监控等系统的正常运行。各地要将工作进展和应用情况于每月27日前报市公安交警局邮箱。

    (五)加强勤务考核。各地要按照“边建设、边应用、边完善”的原则,各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要参照《浙江省省际公安检查站日常勤务工作规定(试行)》部署开展日常勤务,已建成公路视频监控系统的路段要及时开展视频巡逻勤务。市公安交警局要制定公路勤务指导意见,各地交警大队要根据勤务落实情况、公路通行秩序、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查处等情况,定期对民警勤务和执法工作进行考核。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信息收集,按照方案要求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报送邮箱为市公安交警局邮箱。7月25日前上报各地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市公安交警局联络员程洪孝,电话87282302。

  • 关键字: 系统集成 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杭州
  •    责任编辑:admin
  • 每周新闻精选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