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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2011至2013年公共停车场规划

    2015-06-25 11:42:13 来源:浦东政务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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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东新区2011至2013年公共停车场规划

      建设和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2月至4月,区审计局对浦东新区2011至2013年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本次审计调查对象主要是区建交委、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署(以下简称区运管署),延伸调查了区发改委、规土局、公安分局浦东交警支队(以下简称区交警支队),浦东新区保安服务总公司(以下简称保安公司)和陆家嘴城建配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陆家嘴城建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城建公司)等单位。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根据《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定义,公共停车场(库)是指根据规划建设的以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经营性机动车停放场所,按建设形式分为独立公共停车场、对外开放的配套建设停车场(库)(以下简称配建停车场)。本次审计调查除调查公共停车场之外,还对群众关注的道路停车场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

      截至2013年末,新区公共停车场泊位总数为11.37万个,其中备案的对外开放配建停车场346处,泊位8.37万个,占73.6%,备案的独立公共停车场23处,泊位0.58万个,占5.1%,道路停车场441处,泊位2.42万个,占21.3%。截至2013年末,已对46.4%的道路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管理,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区建交委作为新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职责,负责新区范围的停车场(库)的相关工作,其下属区运管署负责经营性停车场(库)的备案管理和行业监管,以及道路停车的委托管理和停车费征收工作。区交警支队负责牵头编制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并据此划定道路停车泊位。区规土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承担相应管理工作。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日益突出的“停车难”矛盾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建交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管理职责,2013年落实新区静态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大力挖潜改建增建公共停车设施,不断加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和管理。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停车场建设方面

      1、公共交通换乘停车场建设缓慢。《浦东新区“十二五”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中,规划了10个配套建设机动车换乘停车场的公交枢纽,但这些停车场的建设进度缓慢。一是部分公交枢纽的控规还未落地,如16号线新场站等枢纽;二是部分处于前期审批阶段,如16号线周浦东站和航头东站枢纽于2014年4月批复了项目建议书;三是部分属于综合开发项目,开发主体一般结合整个地块开发建设,如16号线临港大道站枢纽。

      2、个别项目应建公共停车泊位未配足。上海船厂滨江绿地及公共环境项目,需配套停车泊位171个,但该项目在2011年9月申请停车场(库)投入使用验收时只配建了地下车库90个泊位,截至审计调查时,其余81个泊位尚未建设。

      (二)公共停车场管理方面

      1、委托管理费支出预算标准不够完善。2011年至2013年,区运管署主要以协管单位当年实际上缴的收费收入支付管理费用,并将协管单位的人员和管理成本作为预算依据,未能在预算安排中结合收费管理的规范性、服务质量和考核标准等要求。

      2、协管单位收费管理不规范。一是2013年,个别协管单位将部分路段的195个停车泊位包月给3家企业,用于员工上班停车,收入合计33.9万元。二是个别协管单位将2012年12月、2013年11月的部分收入于下一年度分若干月入账上缴财政,涉及金额37.42万元。

      3、个别区域道路停车未统一委托管理。区运管署委托两家单位的协管区域尚未包含全区交警部门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个别地区道路停车泊位存在当地政府自行委托企业管理情况。如2011年至2013年,某镇部分路段的道路停车场由该镇集体企业负责管理,停车费收入合计62.95万元,未使用财政收费票据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4、停车场经营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相关部门为方便群众到交通事故审理点办事,经协调在东明路东侧绿化带内增辟停车泊位80个,审计调查期间该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公司尚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加大公交优先力度,调控停车需求。加大公共交通投入,积极调控中心城区的停车需求,将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与动态交通相关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完善综合交通管理体系,保持停车供需的相对平衡,促进交通结构的合理化。

      (二)健全建设管理机制,加快建设步伐。区建交委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一是协调区规土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公共停车场建设的用地供给、投资运营、财政扶持等政策,明确独立公共停车场规划实施建设的土地供应和投资机制,探索鼓励社会参与的公共停车场建设模式。二是与规土局加强静态交通专项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的有效衔接,落实公共停车场用地,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

      (三)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区建交委要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健全考核激励制度,加强道路停车服务监管,会同城管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大执法力度。

      (四)优化管理平台,提高运营效率。区建交委要加快推进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建立“停车电子地图”,加强文明停车宣传力度,引导良好停车习惯。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区建交委、规土局、运管署等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已部分落实整改。

      1、对公共交通换乘停车场建设缓慢问题,一方面区规土局已完成16号线新场站枢纽、16号线野生动物园站枢纽区级层面意见征询,上报区政府,16号线书院站枢纽已启动控规编制;另一方面其他开发主体承担的项目中,目前迪士尼枢纽配套停车场由申迪公司正在建设中,2号线唐镇站枢纽已完成立项,建设主体正在开展方案设计工作,预计年内动工。

      2、对个别项目应建公共停车泊位未配足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已补建并通过验收。

      3、对委托管理费支出预算标准不够完善问题,区建交委制订了《浦东新区道路停车场协管单位服务管理效能考核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相关内容纳入下一年度道路停车场《委托管理合同》。

      4、对协管单位收费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包月路段区运管署将根据停放情况实时调整收费方式。二是区运管署责成当事企业严格整改,规范财务制度,加强对企业收费入账的管理。三是在“考核办法”中,区建交委对“收费管理”指标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要求企业建立道路停车收费解缴制度、台账,按规定及时解缴道路停车费。

      5、对个别区域道路停车未统一委托管理问题,区运管署已督促该镇尽快处理好现有收费人员的安置问题,同时做好接管工作,计划今年下半年纳入管理范围。

      6、对停车场经营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区运管署已要求该企业尽快办理备案手续,目前该企业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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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liu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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