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记者从莱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获悉,该市自6月19日起取缔全市所有利用城市公共资源设置的收费停车场,市民将免费停车。
根据安排,该市除了对莱阳中医医院院内停车场、莱阳中心医院院内停车场和火车站广场停车场这3家利用自有院落设置且运行规范的停车场予以保留,由相关单位自行管理外,对审批时间已到期的停车场全部予以取缔,相关经营管理者不得再进行经营和收费,审批时间未到期的停车场经营管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18日,相关经营管理者须拆除有关执法部门监制的停车标示牌。
利用城市公共资源设置的停车场取缔后,由莱阳市建设局负责设置停车场、施划停车位,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停车服务。同时,对随意停放、影响市民通行的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自设置停车场违法收费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局联合建设局、市场监管局依法坚决查处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