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 城市智能交通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黑龙江省出台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8-08-02 10:03:05 来源:哈尔滨市政协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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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日前印发。2018年至2020年,黑龙江省将通过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整顿交通秩序,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健全静态交通设施,优化交通组织,促进绿色、节能、低碳交通方式的健康发展,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效能和管理水平。

    根据《行动计划》,哈尔滨市要基本建立“情、指、勤、督”一体化现代勤务机制框架,实现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新增公交车辆要全部实现低地板化,建成城市公交智能化示范工程,至少规划建设1条快速公交通道,公交专用道逐步形成网络,公交车进场率达到80%以上,高峰时段公交车平均运营车速大于15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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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依法综合治理提升工程

    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综合执法体系

    黑龙江省将在法律授权范围内积极推动地方立法,解决超标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难、停车设施配建不足等交通顽症难题。针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分时租赁汽车、自动驾驶等新业态、新问题,及早研究政策措施,加强市场监管,落实企业责任,促进有序健康发展。

    黑龙江省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综合执法体系,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路经营,清除占道物,整治非法营运,清查整改遮挡交通设施的广告牌、管线、树木及其他植物,全面清理挪用、占用停车设施问题,严厉打击违规占道施工和挖掘道路、生产销售违规超标电动车辆和拼装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黑龙江省将保持城市交通秩序高压严管态势,持续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以城市中心区、核心区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闯红灯、套牌假牌、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违法停车、违法变道、不按规定让行及非机动车逆行、行人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管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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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交通组织提升工程

    提供实时、准确的导航路况信息和交通管理信息

    黑龙江省将优化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根据交通流量变化规律,实施道路交叉口渠化改造和交通信号控制协同设计,合理布设交通设施,实施微循环交通组织,通过多种交通控制措施,缓解城市高峰时段交通拥堵情况,最大限度挖掘现有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的通行能力。

    黑龙江省将构建精准高效的智慧交通管理体系,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交通状态感知、高清视频监控、信号控制、交通诱导等基础系统建设,创新应用汽车电子标识、缉查布控、事件检测和交通仿真等技术手段,实现道路状况自动感知、交通态势自动研判、信号控制自动调整、交通违法行为自动监测、路况信息自动发布。

    黑龙江省将强化交通出行诱导服务,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新媒体渠道,为群众提供实时、准确的导航路况信息和交通管理信息,及时发布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出行提示信息。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方便群众在线查询和预约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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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交通建设优化工程

    以商贸区、医院、学校、集中居住区等为重点增建停车设施

    黑龙江省将推动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打通“断头路”,提高城市路网通达性。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实现城市内外交通顺畅衔接。落实“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加大次干路、支路、街坊路的建设、改造力度。大力推广新建住宅小区街区制,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不断提高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

    黑龙江省将加强停车供给需求管理,加快停车场建设进度,优先以商贸区、医院、学校、集中居住区等地区为重点,在内部和周边区域增建停车设施。大力发展地下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条件。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以及差异化的停车收费等措施,提高停车设施周转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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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交通结构优化工程

    提高公交发车频次、适当延长运营时间、提高服务品质

    黑龙江省将加大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力度。大力推进城市公交专用道和公交优先信号设置,保障公交运行速度和准点率。提高公交发车频次,适当延长运营时间,提高服务品质。开展公交智能化调度系统建设,完善公交乘客出行信息服务系统,提高公交出行信息服务水平。推广定制客运、社区公交等多元化运输服务形式,满足不同群体的出行需求。

    黑龙江省将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安全顺畅通行。加强城市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系统规划和建设,科学设置行人过街设施,推广设置安全岛、行人驻足区等二次过街安全设施和行人过街信号灯。鼓励在人流密集的区域,统筹规划和建设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周边配套规划和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加强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公共自行车的通行和停放管理,合理设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和公共自行车的投放规模和停放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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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交通文明提升工程

    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黑龙江省将推进文明交通诚信体系建设。将交通运输行业诚信监管纳入运输行政管理日常工作,建立信用评价与审批事项关联机制,并作为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客运、货运、物流、快递、外卖等重点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黑龙江省将建立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整合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基本信息和交通失信信息,生成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档案,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将文明交通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探索交通违法记录与商业车辆保险挂钩,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 关键字: 交通文明
  •    责任编辑:suyan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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