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8日从乐山市公安局获悉,乐山市公安局公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327号提案的办理回复》中对关于增加市区停车位的建议进行答复,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4月,我局和市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对中心城区停车泊位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中心城区现有公共停车位约19326个,其中人行道3299个、车行道4477个。截止2017年12月底,乐山市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为15.43万辆,按国家推荐规范(机动车保有量X0.25)的标准,公共停车位供应该为3.86万个。由此推算,中心城区公共停车位缺口接近2万个。这是形成乐山城区停车难的主因,只有在供给侧加大公共停车泊位的建设,才能从根本上缓解乐山城区的停车难问题。
长期以来,为缓解乐山城区停车难的问题,我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做了很多具体工作:一是积极推动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我们结合中心城区停车需求的实际,调研并提出了市医院、沃尔玛等片区公共停车场的建议方案,报市政府和住建部门,市住建部门正在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二是充分利用闲置场地增设临时停车场。我们会同市住建等部门,充分利用演武街、致江路、水井冲、上中顺等处的闲置场地增设了260个停车泊位;三是挖掘道路资源增设临时停车泊位。在城区东大街、县街等路段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增设了临时停车泊位150个;四是增设限时停车泊位。在东大街、柏杨东路、春华路上段等处增设临时停车泊位180个,采取限时、限区域停放方式,解决这些区域的临时停车需求。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推动城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按照《乐山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要求,我局将积极协调市住建部门适当调整建设方案和建设时序,优先安排城区停车泊位严重缺乏区域的停车场建设,改进停车场的停放方式,利用现有具备条件的区域,改造成立体停车楼站,增加停车泊位的供给。
(二)挖掘道路资源增设临时停车泊位。我局交警部门将积极会同市住建部门,进一步挖掘城市资源,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闲置场地(具备条件的城区道路上),如青果山换房小区等处增设为临时停车场,以缓解这些区域的停车难。积极会同城管部门,挖掘城区道路资源,按照规范要求适当增设一些临时停车泊位;同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论证研究在城区道路上不影响道路通行功能和城市形象的前提下,增加临时停车泊位的措施。
(三)推动停车场所的规范管理。按照市政府缓堵保畅工作的总体安排,城区停车场管理将由市城管局负责。我们将推动《乐山中心城区停车场管理办法》的出台,明确各部门职能,形成"谁投资、谁负责、谁管理、谁收益"的机制,完善城区停车诱导系统的建设,落实利用经济杠杆作用,形成"核心高于外围、路面高于地面、路内高于路外、长时高于短时"的收费标准。
(四)完善停车标志。乐山城区交通标志标线改造提升方案已立项,实施后城区的停车标志和标线将更加规范和完善。同时,我们将根据停车场建设的实际,对新增的停车场要及时完善标志标线,对取缔的停车泊位要及时清理停车标志和标线。严格依法管理和处罚。
(五)加大执法管理力度。我局交警部门将积极与城管、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推进"大联动"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及时处置群众反映较大的停车秩序问题,包括治理违规占道停车、占道经营,以及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乱停等行为,推进道路停车秩序和街面环境改善,保障道路资源的规范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