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株洲市第一批471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正式实行收费。记者走访现场进行采访了解。
上午8时,记者在天台路沿线看到,路内几个停车位都是空的。智慧停车巡管员刘阿姨介绍,以前,这里车位每天早上都是满的,“以往每辆车平均要停5个小时左右,现在有一半的车辆停放不到2小时就开走了”。
与此同时,看到路内“霸位”的车辆少了,沿线门店的老板也为此叫好:“车位利用率提高了,找车位容易了,客流自然也多了。”
看到路内泊位实行收费,一些车主选择把车停放在收费相对低的停车场。
记者走访神农城附近发现,该区域的地下停车场,车辆比以往明显多了。“多走几步到这边取车,能节省10块钱。”市民刘女士说,现在这块区域路内实行收费,她会考虑怎么停车更划算。
“良性的停车收费模式遵循的是,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交警部门介绍,这种模式能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泊位周转率,车主如果要长期停放,可以选择驶入地下停车场或专门的停车场。
停车泊位收费时段为每天8时至21时,其他时段不收费。即停即走(15分钟内免予收费,超过15分钟则前15分钟一并计费)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对持有合法残疾证件的残疾人驾驶的车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一律免费。
前2小时按12分钟计时收费,每12分钟收费1元,不足12分钟,按12分钟收费;2小时后按10分钟计时收费,每10分钟收费1元,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收费。比如停车2小时19分钟,前两小时按照每12分钟收费1元计算,2小时为5+5元;后20分钟按照每10分钟收费1元计算,为1+1元。一共需要花费12元。
上述收费标准以小汽车为准,其他车型比照所占小汽车位计费。不足一个车位按一个车位计费,超过一个车位不足两个车位按两个车位计费,依此类推。
11月10日,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推出“预存10元赠20元停车券”优惠活动,鼓励车主用电子缴费支付方式来缴纳停车费。
据了解,该活动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31日。参与活动的车主,可通过“株洲停车”APP、“株洲停车官微”微信公众号、株洲停车官网等渠道,注册个人账户并绑定车牌,便可享受首次充值10元以上(含10元)赠送20元电子停车券的优惠活动,一个账户只赠送一次,有效期为90天。超过有效期未使用将自动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