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交警部门获悉,7月1日起,全市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统一启用人脸识别功能,交管违法处理启用“人脸识别”和“三证合一”审核,缺一不可。这意味着,在违法处理时,处理人须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三证,窗口审核通过后,才可继续办理车辆违法处理。
据了解,以往处理交通违法主要依靠人工审核,采用“人脸识别”后,可以通过大数据快速比对个人信息,过往处理的影像记录也可以调档查阅,非常方便。同时,通过启用人脸识别功能,还能够有效遏制“买分卖分”行为和“黄牛”的滋生,进一步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人证合一”是指身份证、驾驶证和人要一致,并不是特指车主。也就是说,处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但行驶证可以不是本人。交管部门表示,交通违法网上自助办理其实早就采用“三证合一”的流程,比现场窗口还要简化,建议市民可以通过在线办理方式处理个人交通违法,既省时又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