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双免”清单在柳州推行 - 城市智能交通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广西首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双免”清单在柳州推行

    2021-11-16 09:44:55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评论:
    分享到:

    “我以为交完罚款就完事了,没想到执法部门替我考虑得这么周全。”近日,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违法客运从业人员再就业感召会,为驾驶员覃先生与客运企业“牵线搭桥”,为其提供合法就业渠道。覃先生在会上表示感谢,并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协议。

    实施客运违法从业人员再就业“感召计划”,是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落实《柳州市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措施之一。该支队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措施,将因生活困难参与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人转化为合法从业人员,甚至进一步成为执法辅助人员,解决客运企业招聘难和部分非法营运驾驶员就业难问题。

    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让人们感受到法治温度,今年9月,柳州市交通运输局、柳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实施了《清单》,成为广西首份以规范性文件出台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的免处罚、免强制清单。

    《清单》对交通运输市场领域依法可以免处罚或者免强制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明确,所列“双免”事项涵盖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危险货物运输、巡游出租车营运、网约车营运等领域40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并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明确和量化。比如“客(货)运经营者、网约车驾驶员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如果符合《清单》规定的轻微情形,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将免予行政处罚。

    此外,对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并不等于将违法行为“合法化”。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当事人仍负有停止、改正违法行为的义务。交通主管部门仍需对相关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核实是否属于可以免处罚、免强制的情形,并依法规范作出免处罚、免强制的决定。

    截至10月21日,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办理免处罚免强制案件85起。


  • 关键字: 交通运输
  •    责任编辑:suyanqin
  • 每周新闻精选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