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10月份全省网约车合规化推进情况通报 - 商用车联网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河南省10月份全省网约车合规化推进情况通报

    2021-11-25 11:39:12 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评论:
    分享到:

    2021年10月份全省网约车合规化推进情况

    通  报

    豫交运管函〔2021〕16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的通知》(交运明电〔2021〕223号)和省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促进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省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10月份网约车合规化推进情况通报如下:

    一、网约车运营合规情况

    (一)合规车辆完成订单率排名

    2021年10月,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合规车辆完成订单总量为1395万单,占网约车订单总量的73.2%;合规车辆完成订单率前3名的地市依次是郑州、驻马店、濮阳,当月合规车辆完成订单率分别是90.72%、69.15%、67.59%;合规车辆完成订单率后3名的地市依次是新乡、济源示范区、三门峡,合规车辆完成订单率分别是29.8%、10.62%、8.85%。

    (二)合规驾驶员完成订单率排名

    2021年10月,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合规驾驶员完成订单总量为1609万单,占网约车订单总量的84.44%;合规驾驶员完成订单率前3名的地市依次是郑州、濮阳、焦作,合规驾驶员完成订单率分别是87.75%、77.81%、76.01%;合规驾驶员完成订单率后3名的地市依次是周口、三门峡、济源示范区,合规驾驶员完成订单率分别是59.72%、57.65%、56.76%。

    (三)双合规完成订单率排名

    2021年10月,我省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网约车完成订单总量为1900万单,其中双合规完成订单量为1329万单,占订单总量的69.73%;双合规完成订单率前3名的地市依次是郑州、驻马店、濮阳,双合规完成订单率分别是82.43%、64.47%、63.93%;双合规完成订单率后3名的地市依次是新乡、济源示范区、三门峡,双合规完成订单率分别是28.84%、10.27%、8.52%。

    二、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按照《河南省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11月1日前上报本地网约车行业合规化情况报告和合规化工作方案,目前,洛阳、安阳、漯河、南阳、新乡、驻马店、巩义、兰考、鹿邑9个省辖市(直管县)未上报网约车合规化工作方案和情况报告;郑州、鹤壁、济源示范区未上报网约车合规化情况报告;信阳未上报网约车合规化工作方案;商丘、三门峡、新蔡上报的工作方案未正式印发。

    三、存在的问题

    (一)各地市网约车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市合规化进程缓慢。10月份我省仅郑州双合规完成订单率超过80%,驻马店、濮阳双合规完成订单率超过60%;其余15个地市双合规完成订单率均不足60%,说明当地40%以上订单是由不合规车辆或驾驶员完成;济源示范区、三门峡两地双合规完成订单率不足15%,存在大量不合规车辆或驾驶员接单运营的情况。

    (二)部分地市运政网许可数据与交互平台显示的数据不匹配。交互平台中显示的各地网约车许可数据与部分地市实际许可的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数不匹配,存在运政系统数据录入不规范、数据未及时更新、未通过运政系统线下许可等问题。其中,焦作、漯河、三门峡在交互平台中显示许可驾驶员数为零,与实际许可数据差别较大。

    (三)部分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传输中断或不规范。根据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数据显示,部分网约车平台公司存在未按要求传输数据、数据间歇性中断等问题,导致信息不能正确展示,从而拉低了企业合规率,同时部分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现超过180天未传输数据的情况。我省本土网约车平台公司中,哈拜出行数据传输不规范,克穷专车、豫州行、三和出行、六时出行、拼客出行和六六约车未按要求向交互平台传输数据,拼客出行数据传输中断超180天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政策评估和优化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河南省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政策评估,优化业务流程,对本地网约车政策需要修订的内容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修订完善,可借鉴洛阳、平顶山关于修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规定的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行政许可权限;同时认真评估现有制度中关于驾驶员户籍地和网约车车辆标准要求,避免政策制定脱离实际、许可设置门槛障碍等问题;按照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外商投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豫商外资〔2021〕16号)文件要求,做好各地网约车管理规定中关于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相关规定的清理工作。

    (二)积极开展运政系统数据排查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运政系统排查工作,积极与省运政系统协调沟通,解决运政系统网约车许可数据与交互平台显示的许可数据(通过运政系统提取)不一致问题,检查是否存在许可或出证未通过运政系统的情况,以及通过运政系统许可的,数据录入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

    (三)督促平台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当地网约车平台公司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尽快与部交互平台对接解决数据传输问题,全面清退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严禁网约车从事或变相从事班线营运,同时加大对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打击力度,对当地合规率长期较低、违法违规营运或不按要求传输数据的平台企业,采取联合检查、行政约谈、挂牌整改等方式督促其加快整改,共同提升全省网约车合规化水平。

    2021年11月3日

     


  • 关键字: 网约车
  •    责任编辑:suyanqin
  • 每周新闻精选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