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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胶州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和市区道路交通电子监控系统二期工程货物招标 9000万

  • 2014-09-15 17:47:22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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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移动青岛分公司2014年胶州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和市区道路交通电子监控系统二期工程货物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移动青岛分公司2014年胶州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和市区道路交通电子监控系统二期工程货物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投标最高限价为9000万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一名中标人。


      1.2.2招标范围:


      项目整体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部分包括新建视频监控567


      个,高空瞭望5个,智能摄像机4处;治安卡口41个,修复5处,拘留所安装摄像机30个,拾音器60个;安装监控标示牌1397个。以及以上点位的端设备产生电费等。


      第二部分:新建闯红灯电子警察20处、联网远程控制信号系统30处、双向测速电子警察6处、单向测速改双向测速23处、改造联网远程控制信号机99处,以及前端设备产生的电费等。


      第三部分:维护内容为2009年G04国道电子监控项目12处点位、2011年普通国省道电子监控项目8处点位、2012年国省道及县乡主干道电子监控项目52处点位、66处路口信号灯控制系统维护,以及电费等。


      投标人必须同时应答三大部分的招标内容,否决作无效投标处理。由中标人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和维护,并提供给招标人使用,合同期(即免费维保期)为10年,招标人每年向中标人支付系统使用费,期间中标人负责该系统运行产生的一切费用(主要包括软硬件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采购建设、维护维修、设备更换、软件/系统升级、软件知识产权/原代码、电费支付等)。合同期满后该系统所有权归归招标人所有。


      1.2.3项目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11月10日前安装并调试完毕进行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后无质量问题,15日内根据规定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2011年至今)无不良合作记录。


      1.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的、在中国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具有承揽通信工程、监控及视频设备安装等业务的合法主体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1.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2011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1.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银行资信证明;未被责令停业的;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1.3.5所投报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在青岛市境内设有驻点服务机构,如无,必须作出设置驻点服务机构承诺(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最低配置要求)。


      1.3.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7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施工壹级等级证书、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


      1.3.8投标人经营许可范围必须包含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1.3.9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所采购产品的原始制造商(提供相关证明),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原始制造商出具的代理委托书(原件)。


      1.3.10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A.国税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B.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原件备查。


      1.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被授权人持本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U盘一个以拷贝标书电子版;请于2014年9月15日至


      2014年9月21日,北京时间8时30分至17时30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标书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辽阳东路10号东盛花园1号楼2单元201。


      1.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9:3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43号全季酒店青岛香港中路店3F会议(青岛饭店对面);


      1.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5.3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在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43号全季酒店青岛香港中路店3F会议(青岛饭店对面)公开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持相关证明文件参加开标,若无法安排代表出席需提前以正式书面形式函告招标人。


      1.6资格审查:


      1.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1.6.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1.7发布公告的媒介


      1.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和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上发布。


      1.7.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7.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地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采购中心


      联系人:尚女士


      项目技术支撑人员:孙先生13963915917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编:51061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516692290


      电子邮件:gczb_qd@126.com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09月15日


  • 关键字: 胶州市 视频监控 电子监控
  • 责任编辑:itsz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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