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浙江省长兴县财政局批准,现就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综合业务系统及高清卡式电警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XCG201404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 |
01 | 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需的 智能交通综合业务系统及高清卡式电警建设 | 一批 | 2200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省级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5.本采购项目中的高清摄像机1、高清摄像机2,要求提供产品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等: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上午8:00时至2014年11月4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
未向集中采购机构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提交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联系资料一份。
3.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电汇/网上银行转帐/的形式(其它方式无效)交至下列帐户(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帐,各投标单位应提前从开户行汇出,提前凭回执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分中心窗口领取收据):
帐户名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省长兴县工商银行长海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5270729000002932。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1月12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8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政府采购窗口,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4年11月12日10时在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8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长兴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cxztb.gov.cn:8080/cxxztb/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徐明 联系电话:138682755750572-6633186
2、集中采购机构: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联系人:陈旭、龚莹
联系电话:0572-6031296传真:0572-6031333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31085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