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据石河子市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八师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石河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设施电子系统项目”采用国内公开
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交通设施电子系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采购[2015]023号
招标项目内容:
信号灯综合控制系统
道路监控系统
闯红灯抓拍系统
卡口系统(含测速)
违停抓拍系统
后台配套接入设备
(具体数量详见技术参数)
第2条:投标商应具备的投标资格审查条件:合法经营,投标人应为具有相应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第3条: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2月12日至3月2日正常工作日发售(工作时间内)。
地点: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采购部)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办颁发的壹级安防资质和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直接到我中心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U盘,标书费200元,不提供投递及电子版发送服务)。
第4条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开标一室)
第5条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3月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恕不接受。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七份)应于开标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第6条拷贝招标文件联系人:任璋琦0993-2068368
第7条采购单位联系人:李昊13899514305
传真:0993-2068367
邮编:832000
新疆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