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编号:XJTCSZFCG(JZ)2016007
2、
招标项目名称:塔城市公安局城市道路智能抓拍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62万元。
3、采购单位名称:塔城市公安局
4、采购机构名称:塔城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内容:城市道路智能抓拍系统采购项目(祥见附件)。
6、报名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在塔城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未备案的供应商先备案后投标),且在2016年6月2日之前到塔城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外地供应商可进行电话登记),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项目简要技术要求及备案表:详见附件。
8、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单独装档。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乙级(含)以上资质;(原件或公证件)。
(3)必须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疆外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贰级及以资质的投标人,需在自治区安防协会进行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原件或公证件);疆外企业必须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原件)。
9、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12000元。(必须入我单位账户)
10、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日下午20:00(不含节假日)。
11、开标时间:2016年6月3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2、开标地点:塔城市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13、采购机构地址:塔城市财政局三楼
14、联系人:薛荣丽电话:0901-6246050
15、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509016007
开户名:塔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
开户银行:30190101040003721-6
(或)30190101040003721000000000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友好路支行
塔城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