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的委托,就高新区平安城市治安监控一期(西部片区)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SZSD2016-N-G-00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项目: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高新区平安城市治安监控一期(西部片区)项目
2.采购预算:伍佰万元整(¥5000000.00)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书面承诺);
9、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又未能提供相应担保;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11、2012年1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项目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
14、投标人必须在苏州本地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和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需要提供在苏州市工商管理局备案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以及5名或以上售后技术人员连续六个月以上缴纳苏州市的社保证明材料,有能力在苏州市提供长期服务;
1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的营业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务必和投标时的委托代理人一致,不得更换)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应带投标报名单位为该项目负责人2015年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来进行校验,项目负责人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能自行变更;
3、以上资格要求中的8、11、14条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标书发出之时起至2016年6月22日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出售方式:现场
售价:每套300元(本标书不提供电子文档)。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7月8日下午13:00-13:30止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下午13:30整
接收地点: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88-5号1009室
接收人:苏州市公证处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7月8日下午13:30整
开标地点: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88-5号1009室
九、招标代理公司: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萍、潘凌
联系电话:(0512)65208591
传真电话:(0512)65208591
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
邮政编码:215007
十、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
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68756000-29804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截止时间:2016年6月22日16:30前(按《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本公司)(节假日除外)
现场踏勘:根据采购方的实际情况,让投标供应商能了解采购方实际情况需求,所有项目要求需跟现场实际情况相吻合;各投标单位须于2016年6月22日上午10:00自行至采购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
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的具体要求而提出追加费用和其他索赔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苏州高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