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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衢州市沿江公路工程江山段智能交通设施完善提升工程采购

  • 2018-07-26 20:46:34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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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衢州市沿江公路工程江山段智能交通设施完善提升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JSS2018D032Q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衢州市沿江公路工程江山段智能交通设施完善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1

    243万元


    最高限价243万元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运营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4.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8-07-26至2018-08-0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发售地址: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3. 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8-16 09:00:00

    七.   投标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   开标时间:2018-08-16 09:00:00

    九.   开标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标项一: 4800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

       银行账号:3922 6287 8463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本项目无需报名(只需保证金确认),招标文件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或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sztb.org)免费下载。

      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监狱企业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4、其他事项 1.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70-4031937

           传真:

           地址: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张宏

          联系电话:13867005123

          传真:0570-4046400

          地址:浙江省江山市江滨南路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

          联系人:夏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197

          传真:

          地址:江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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